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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这碗恒河水(穿越印度)_分卷阅读_89

  夏枫一时怔住,他的眼睛有魔力吗,竟然撩动了她从未发现的某根心弦......下一瞬,眼前骤黑,扑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中。唐轩之双手把她箍得很紧,夏枫感觉到他的下巴戳在头顶处,痒痒的.......
  虽然他已换过衣服,但胸前满满的都是血腥气。夏枫无法嫌弃,慢慢展开双手回抱住了他。
  二人就这样倚在舱边,谁也不愿挪动一步。唐轩之生怕一说回舱,夏枫就溜了。而夏枫的确是这么想的,可能动一下,她就想挣脱。
  男人的身体原来是这样的,果然异性相吸,夏枫怀疑自己动了春心......他的心跳好有力,跳啊跳的越来越有节奏感,使她自动代入一首歌曲——《我愿意》
  夏枫自己在心里还没哼两句,发现情况不对头了,那倒霉的家伙睡着了吗?都听到均匀的呼吸了,这种呼吸她听过,跟他装出来的完全不同。
  夏枫稍稍动下,唐轩之抱她的手就加重一分力道,几不可闻地颤了一瞬。
  她赶紧归位,一动不动继续抱着他,熟悉的呼吸声继续传来。
  不知道他以前有没有杀过这么多人,两天两夜不睡,不至于如此累吧。“美人如怀都能睡得着,唐轩之,你够可以的。”夏枫愤愤,反正她这样是睡不着。
  ......
  大概过了半小时,夏枫已经透过他胸前的血腥气闻到了他专有的体味,正蹙眉研究这种味道到底像什么......
  头顶突然传来他的声音:“嚯!我睡着啦?那个,你快做面去,天一亮他们要来搬货了。”怕夏枫嫌弃他胃口大,又解释道:“你的面条真的很好吃,难得在莫卧儿吃到。”
  夏枫从温暖的怀里出来,冷风一吹,竟感觉有些冷,心里也空落落的。点头笑道:“如果你喜欢,我有空就煮给你吃的。”
  “好啊。”
  唐轩之把夏枫打发走,就出去布自己的阵了。精兵们也是熬了一夜,精神状态都不够好。他把情况讲了一遍,提了提士气,骗说红毛鬼害怕阿克巴,不敢为难圣雄号。让大家打起精神,每个都要如他一般站得笔直,说道:
  “你们不是普通精兵,你们是莫卧儿精兵中的精兵,以一抵百。好好让红毛鬼看看,我们莫卧儿军人的士气!”
  “呜塞咿!”整齐划一的口号。
  唐轩之很满意,回舱等着吃面。
  姜戈悄悄地看着他,心里有些酸楚。“唐大人要是出了事,夏枫大人怎么办,他为什么不跟夏枫大人讲清楚!”在姜戈的心目中,没有人比她更聪明,包括圣雄大人,她就是吉祥天女转世,世上最聪明的姑娘。不但可以获得源源断的财富,还能给旁人幸福生活,这样的美丽善良又智慧的姑娘,怎能让她伤心啊。
  姜戈睡不着,他难受,一切不按夏枫意志的事情都会让他难受。看着渐渐变浅的月亮,慢慢的,夏枫的脸代替了月亮的样子......
  天亮了,圣雄号准备好了,但是小弗朗机人没准备好。他们可能需要缓缓气儿,所以日上三竿了才上船。
  领头的就是弗朗西斯科,他顶着一对熊猫眼,见唐轩之与他彬彬有礼,一时不知如何自处。回想昨夜,就是这个男人,生生撕碎了他们八个强悍的角斗士,还有好多是一掌劈死的,浴血之中犹如地狱修罗......
  哪敢再问他要金子,按着事先说好的比例,把沙糖搬下去,装好箱的□□陆续抗上来。要不是因为砂糖着实稀奇,兴许他们都不打算换的。这样的高手要是拿上□□,那谁还能敌?!
  砂糖罐子一搬走,船突然轻了许多,夏枫盯着那七个木箱,问道:“有五百支吗?”
  唐轩之摇头:“一箱三十只,总共二百一,加上之前从德里带来的,会有一百五十人无法配枪。”又说:“你知道他们最初开的什么价吗?呵,居然想仅给一箱就想打发我们。整整九百磅砂糖,只换三十支火.枪。”
  “你的功劳,三百五够用,咱们又不是去抢地盘。”
  唐轩之道:“行,你说成就成。”望着远处:“今天晚上就能见到海,我没去过不了解情况,这地图上也没标注城镇名。以防万一,我们仍是夜歇日行。”
  “好,你快去休息吧,晚上正好让士兵们也睡一觉。”
  ......
  圣雄号缓缓驶离呼格里码头,踏上依旧未知的征程。
  天黑尽时刚好进入孟加拉湾,唐轩之睡饱后又吃了一大盆面,夏枫偷偷给加了一点辣子,他也没吃出来,只是说味道比昨天还带劲儿。
  夏枫心说一看你就是吃得辣的糙汉,下次再多整点儿。
  奇哈尔前来询问,晚上船靠在何处。
  夏枫说道:“下一个港口吧,找个小码头,水域刚刚够我们的船通行就好。”
  奇哈尔点着头,眼睛却望着唐轩之,要等他下最后的决定。
  “按夏枫大人说的去办,靠岸后你去休息,我守夜。”唐轩之抬头看了他一眼。
  “好的,我这就是去办。”
  唐轩之展开地图,指给夏枫看,“我们需要绕过奥里萨王国进入海得拉巴,此国面积甚小,沿海岸线而建,靠海一带以捕鱼为生,渔人民风与猎户相似多为彪悍,须得小心。”
  ☆、第126章 【】
  夏枫用手指量了量地图上的距离,问道:“船上补给已够,不作停留十天时间可以到达帕特南吗?
  帕特南现在被奥里萨人占领了,曾经它属于高康达苏丹国。三十几年前,高康达跟巴布尔打仗,输赢未论,巴布尔就死了,战争地这个国家也散了架。不大的地盘分成好几块,各土邦拥王自立。从帕特南可以进入海得拉巴,这段路程各方势均力敌,形成畸形的和平状态,持续五六年了。
  从地图上看,圣雄号要抵达海得拉巴,最佳的停靠港口是内洛尔,那里是海得拉巴的重要海港。但夏枫他们不敢直接进入,四百人太过醒目,一旦被盯上,行事诸多不便。
  莫卧儿人称这些王国为邦,因为太小了嘛。可是到了南部才知道人家也不承认莫卧儿在北部的地位,认为他们就是异教强盗。不敢惹圣雄号,也不会有好脸色给。
  夏枫和唐轩之找来姜戈和奇哈尔以及精兵队长,五个臭皮匠抱团商量了一翻,最后一致认定夏枫的方案是正确的。
  奥里萨不比海得拉巴,此地国王换得可勤快了,贵族因经济落后而变得野性十足,谁的拳头硬谁就做老大。管理制度从上至下都不如海得拉巴严格,便于他们混水摸鱼。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因奥里萨人的船舶技术落后,死亡率又高,加上内乱不断,就如一个孱弱的少年,成日处在饥饿当中。来了小弗朗机人以后,情况还稍有好转,灾年时,很多渔民可以进入血汗工厂求得温饱;虽然大山被肆意开发,矿难事件频频发生,但总有活下来的,比以前饿死的人少多了。
  唐轩之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水,说道:“十天时间肯定不行,最少十五天,这样的天气船工消耗过大,不能太赶。我们需得节约用水,越走越闷热,你可再没法子天天洗澡。”
  是啊,蚊虫肆虐,空气呼进去都是黏呼呼的粘喉咙。
  唐轩之教夏枫熬草药,以驱蚊避瘟。好多时候,在热带海域渴死的没有病死的多,一旦发起瘟来,简直是灭顶之灾。
  白天炙热无比,太阳一落山,海风又刮得人生寒。但是姜戈却说这已经是最好的季节,南部一年比一年气温低,可是却不下雨,冬日旱灾严重,他走的那年,村边的瓦西西河已经干涸见底。
  夏枫突然想到如今处在历史上的小冰川时代,怪说德里的冬天冷得要烤火......
  船上陆续有三个精兵发烧,幸好不是中暑,唐轩之几剂药下去,两天就好了。这位圣雄大人,在精兵们眼中犹如神一般存在,他能打仗还能治病,医术堪比德里的大巫医。精兵就差在唐轩之脚边摆上香烛,每天三拜九叩了。
  一路披星戴月,半月后,他们终于按计划抵达帕特南。莫卧儿的大旗早已不管用,旗子收了,现在圣雄号就是一条普通商船,只是船身上用两南北两种语言刻写的“圣雄号”几个文字有些碍眼。
  碍的当然是别人,南部是印度教正统圣地,公元前佛教护法名王阿育王的孔雀王朝,其首都华氏城就在巴特那,圣雄号上个月还在那儿停留过。估计那些虔诚的教徒一看这船来自莫卧儿,会在心里嘲笑他们大言不惭吧。锡克教和穆斯林,在人家眼中,是要避而远之的。所谓教派,多是狂热份子的挚爱,其天性就排外。
  奇哈尔不敢贸然将船靠岸,在外面停了一个时辰,终于等来帕特南的巡示水军。
  他上去毕恭毕敬地回话,姜戈吞吞的翻译。如此往来七八句,姜戈突然转过头来紧张地问夏枫:“他们问船上装的什么货物,如果携带有武器就不准我们靠岸。”
  精兵队长啐道:“你傻啊,不知道说没有?”转头发现夏枫和唐轩之均是一脸凝重,便知道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姜戈又道:“他们要上船来搜查。”
  夏枫掏出腰包里早已准备好的金子,对他小声说道:“你过来,拿去给那人,就说我们要停靠半年,这是泊船费。”
  精兵队长大惊,这是多少金子,金灿灿的晃眼,足有一磅重吧,真要花这么多?
  姜戈没有犹豫,马上把金子抛到了对方的船上,“我家主人说,这是泊船的费用,劳烦大人了。”
  “姜戈,你说我回来领船之时,还会再给。”夏枫又道。
  姜戈依旧照办......
  果然有钱能使鬼推磨,那水兵头子非常满意,打着手势让圣雄号跟他入港。
  唐轩之好奇,问夏枫她到底带了多少金子过来,敢如此豪爽。
  “该上交的税和分给圣君的钱我都扣下了,巴依那里一分钱也没留。穷家富路,出门在外少啥也不能少了钱。”
  唐轩之想到那次偷偷跑来德里,只带了五百两银子,花光以后还饿了大半天肚子的事情,觉得夏枫讲的极有道理。笑道:“常言道,能花钱的人才是把赚钱好手,你有我外祖之风。”
  “不敢当,别扯闲事了,想想靠岸后怎么安排吧。留哪些守船,带哪些人走。船上要留火.药跟枪支,这船得保住了,可别回来的时候船都没啦。”
  “行,我去安排。”
  他的确会安排,靠岸后让奇哈尔买了几百套商人服饰,下船的精兵全部要扮着商人。带了四百人和三百条枪走,余下一百人五十支枪。
  奇哈尔当然留下看船,他恋恋不舍地望着唐轩之消失在码头,低下头,掂了掂手里的两百卢比和二十个金姆尔,摇头叹气:如今有这么多富余钱,竟然不准去玩庙妓,圣雄大人可知我们怎么度过船上的日子。
  他长吁短叹,一个小兵嘿嘿笑道:“不准下船玩,我们可以把□□带上船呀。”
  奇哈尔瞪了他一眼:“那这点钱够花吗?混帐,圣雄大人不在,训练不能停了,给我每天照旧练起来。”
  小兵摸摸头,心下埋怨:不是你说的想女人了吗。
  唐轩之跟夏枫上岸第一件事就是买骆驼和马匹,然后才去购食物跟补给,寻好线路,浩浩荡荡朝西行驶,预计七天路程走到海得拉巴地界。它处在东西高止两座山脉中间,地势平坦,最为富庶;是一座古老的城市,也是遭受战火荼毒最少的城市。
  夏枫和唐轩之都不方便骑骆驼暴露在外,所以他俩坐车,姜戈又干上了老本行——赶车。
  车上的二人隔着帘子可以把路途风景尽收眼底,南部人黑呀,无论男女,有些黑得跟非洲土著差不多,姜戈跟他们比起来还算顺眼的。
  四百人的队伍,已经竭力缩小了阵容,一匹骆驼五个人轮流骑,紧紧挨在一起,中间的两辆马车上是枪支和火.药,上面还各坐了五人,行在官道上依然非常壮观,想低调是做不到的。沿途除了受当地路霸的盘剥,还有不少乞丐尾随,男女老幼都有,有些甚至纠缠了五六里路,空洞又枯槁的神色让人看了心里发紧。
  姜戈提前就告诉过夏枫,队伍不能停更不能给吃食,一旦给了就收不住口子,会有更多的人涌上来,到时他们走不了。南部矿产丰富,当地人早就习惯了一年四季行走的商人,不管是否天灾,看见商人乞要货物和吃食,早已是一种“传统”。
  “这个传统可不好。”夏枫如此安慰自己,闭眼不看,免得心里难受。
  乞丐时不时的钻出来一个,夏枫和唐轩之都是硬着心肠视若无睹。
  但是,前面的小姑娘却不同,夏枫的目光不由自主地琐住了她。那姑娘估计比自己还矮半头,额上有朱砂,或许该称着小妇人,她背上竟还驼着一个孩子。无论古今中外,全世界的乞讨者都一样,她手中也拿着一个碗来表明身份,跪伏在地,没敢挡路,但也没太靠边。骆驼和马车都避让着,稍不留神就会压着她。
  太阳晒得孩子的屁股泛出红色干皮,情况不太妙,蔫耷耷趴在小姑娘背上,黑黑小小的一坨,活像从煤窑子里逃出来的小病猫儿。
  夏枫的坐驾越走越近,那姑娘不着痕迹朝中间又挪了挪,差不多算拦路了。她见这辆马车加上车夫就三个人,肯定是主人,也明白越是大商队越是不会胡乱劫人,所以才敢如此行事。姑娘的目光刻意涣散,作出濒死之态,却见马车直直朝她撞过来,赶紧退开,鞠楼着身子追赶,嘴里吐着夏枫听不懂的话。
  “不准。”唐轩之一把拽住夏枫伸向包袱的手,摇头:“这是她的命!如此这般生如蝼蚁之人数不胜数,你可救得过来?”
  “我知道。”夏枫死死咬着嘴唇,盯着他,思绪飘远......如果她没有穿越过来,原主是不是就如这个姑娘一般。
  唐轩之不忍心,放开手,道:“动作快点。”
  马车帘子为了散热颜色极浅,他俩的拉扯动作没有逃过人家的眼睛,小姑娘背起孩子小跑起来。不知是颠得太厉害,还是饿了,背上的孩子放声大哭,差不多是干号,一声一声有气无力。
  小姑娘顾忌背上的孩子,又不想放过“贵人”的施舍,边跑边回头把孩子抱到胸前,撩开破烂的衣裳就开始奶孩子。
  ☆、第127章 【表发】
  我知道,夏枫却说不出来,挥手让马车继续走。
  唐轩之心下微叹,女人终究是女人,免不了有妇人之仁。不禁抓住她的手,低声问道:“你不会说我心狠吧?”
  夏枫依他抓着手,感受着他在耳边流转的男人气息,一时觉得自己竟然好幸福。但是目光却是呆滞的盯着远处,喃喃自语:“不会......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这是伪善罢了。”
  “休得胡说,你若伪善,天下便没有善良之辈。还是那句话,你非神明,也只是个人而已。”
  ......
  中午时分,商队行到一处湖泊停下休整进食。旁边不远,有一个占地颇广的大村子,夏枫决定从这里开始打听庞杜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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