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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纳斯之吻_分卷阅读_29

  “好的好的,谢谢了啊!”
  余晚走了后,竹竿侧头看着厉深,眼神微妙:“你和lily现在算是怎么回事?”
  厉深逗着丽丽,回答得心不在焉:“需要跟你汇报吗?”
  “行行,你的事我管不了,不过我提醒你啊,人家lily现在可和以前不一样了,你看她现在多漂亮啊!追她的人肯定很多!”
  厉深终于抬眸看了他一眼:“她以前不漂亮吗?”
  “以前不是不漂亮,只不过以前是个刚出学校的小女生,现在成熟了更有气质了啊!短发很适合她啊,看上去又时尚又专业。”竹竿搭着他的肩,问他 ,“你就没想过再把人追回来?我跟你讲,追女孩子最讲究效率,你慢一步,她就是别人的了!”
  厉深心里忽然涌起一股烦躁,他甩开竹竿的手,开口道:“行了,我自己心里有数。”
  “行吧。”竹竿站起身,也没有再继续劝他,“那我也先走了,记得帮我再感谢一下lily啊。”
  “嗯。”
  竹竿也走了后,厉深一个人坐到卧室,发起了呆。他去外地之前,特地把放在客厅的吉他挪回了自己的卧室,看来是极其明智的,否则吉他现在的下场,可能和那盆绿植差不多。
  他从卧室的小沙发上起身,拿过挂在墙上的吉他。吉他的背面,贴着一个小小的心型贴纸,因为时间久远,已经有些褪色。
  厉深的手指轻轻从贴纸上摸过,这个贴纸,是当年余晚给他贴上去的。
  第28章
  大四正式开始放寒假时,厉深也开始找工作了。
  因为是靠吉他吃饭,他决定先给自己换个新的吃饭的家伙。他现在那把吉他已经很旧,而且也是比较入门的款,从各方面来说,都应该被淘汰了。唯一的问题是,他想新换的那把吉他,找熟人代购都要一万多块,还不能分期付款。
  他在学校的时候,跟同学一起接过一些商演活动,再加上平时生活费省下来的,东拼西凑能凑够一半。剩下的一半,真是一筹莫展了。
  如果跟家里要,他妈妈肯定会给他,可他实在开不了这个口。他朋友那里,便宜点的吉他也可以帮他拿,他身上的钱刚好够支付,这几天他一直在犹豫,到底是先买把便宜点的用着,还是一步到位,把自己的梦中情他买回来。
  余晚见他这几天动不动就对着手机叹气,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怎么了?找工作不顺利吗?刚毕业都是这样啦。”
  厉深看了她一眼,眼神委屈巴巴的:“我还没去找工作,别人看见我背的吉他,估计就不会要我了吧。”
  “呃……你之前不是说想换吉他吗,还没选好吗?”
  “选好了,就是太贵了,买不起。”厉深说到这里,叹出一口气道,“算了,我还是先买那把便宜的吧,等赚到钱后再换好了。”
  余晚好奇地凑到他跟前,问他:“是有多贵啊,把你都愁成这个样子了。”
  “一万多块呢,你说气不气!”
  余晚微愣,看着他道:“怎么这么贵?我们大学的时候,宁宁也突发奇想学了一阵吉他,她那把才买成几百块。”
  “因为东西不一样啊。”厉深把自己喜欢的那把吉他点出来,献宝一样跟余晚说,“这个是吉他里的顶尖品牌了,就像你们女生用的最贵的那种护肤品。”
  余晚:“……”
  这个比喻很传神。
  接下来的几分钟里,厉深从吉他的面板材质、琴弦、音色、音阶差距等各方面,给余晚分析了这把吉他为什么要卖这么贵。余晚是没怎么听懂,但她看出来了,厉深是真的很喜欢这把吉他。
  她想了想,道:“我觉得你这么喜欢,就干脆直接买这把,你说的便宜点的那把也要好几千块,不如多添点钱把这把买了,对吧?”
  厉深皱了皱眉:“可是我把存的钱全部加上,也只有一半,刚好购买便宜的那把。”
  一万块的吉他对现在的他来说,负担还是太大了。
  余晚道:“我转正不是涨工资了吗,我这几个月也存了点钱,可以先借给你啊,不过可能还是要差点,我们再想想别的办法。”
  厉深愣了愣,看着余晚的那双眼睛亮晶晶的,像是一汪池水。过了一会儿,他还是义正言辞的拒绝道:“不行,我吃你的住你的怎么还可以拿你的钱。”
  余晚眨眨眼,看着他:“可是我也睡了你啊。”
  厉深:“……”
  所以这些,是他卖身的钱吗。orz
  “行啦,就几千块,而且还是我借给你的,等以后你出名了,要加倍还给我。”
  厉深终于还是心动了,他往前一扑,像条大狗一样抱住了她:“晚晚你真好!我肯定会把钱还给你的!”
  “行行行,知道了。”
  厉深认认真真地给余晚写了一张欠条,还按了红手印,搞得余晚觉得自己像放高利贷的。之后厉深还是给他妈妈打了电话,问她要了两千块,总算是勉强把钱凑齐了。
  收到吉他的那天,厉深开心得要飞起来,那晚他抱着余晚做得比以往都久,也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缠绵。
  结束的时候,不仅余晚累得一点力气都不剩,厉深也是气喘吁吁的。可他脸上还是挂着笑,他拨开余晚汗湿的头发,在她额上吻了一下:“晚晚,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哦……”
  “晚晚!”
  “……又怎么了?”
  厉深注视着她,眼里的深情快要漫出来,而余晚就是那个溺水的人:“晚晚,等我毕业后,我们就结婚吧。”
  余晚的眼睛微张,似有些出神,厉深没有等到她的答复,又闹了起来:“晚晚,你都把人家吃干抹净了,难道你想不负责任吗!”
  余晚:“……”
  “你要对我始乱终弃吗?qaq”
  余晚:“……”
  “还是你觉得我伺候得你不够舒服?”
  “……好了别说了,行吧。”
  余晚松了口,厉深却愣住了,他过了好一会儿,才狂喜地看着她:“晚晚你答应啦?老婆!”
  “……”
  “啊不过虽然你答应了,结婚这么大的事还是要见家长吧?”厉深自己说着,又紧张了起来,“我一定要趁毕业前赶紧找份好工作,这样才能去见岳父岳母啊!”
  余晚听到他提自己妈妈,眸色就沉了沉,她没给厉深说过,她来a市,是背着她妈妈自己执意过来的。
  要是她妈妈知道她不仅在这边交了男朋友,还打算跟他结婚,会气死的吧?
  厉深不知道这些,为了和余晚结婚,他全身心投入到了找工作之中。音乐学院出来的学生,不一定都会当歌手,有的可能会去教音乐,有的可能会当创作人,有的甚至可能改行。但厉深一直是想和唱片公司签约,正式以歌手的身份出道的。
  因为他在学校里的表现和自身的条件都比较好,学校老师说会帮他留意这方面的消息,如果有合适的机会,会把他推荐上去,但同时也跟他说,这事儿还是要讲缘分,急不来。
  厉深的那把吉他,几乎花光了他和余晚的所有存款,两人的生活也一下子过得紧紧巴巴——平时爱吃的零食都不能吃了,外卖也不敢点了,家里最多的口粮,就是超市里临期的方便面。
  虽然余晚从来没抱怨过什么,两人在一起,就算吃泡面都很更开心,但厉深也没有一直在家等着老师的消息,他学着师兄师姐的样子,跑去酒吧,想找一份酒吧驻唱的工作先做着。
  清南巷是a市著名的酒吧一条街,很多歌手最初的起点都是在那儿。厉深也去了清南巷,这里酒吧虽然多,但不是每一家都要歌手的,而原本就有歌手的,也不会再招聘一个新歌手。
  厉深的运气好,有家原本是没要歌手的酒吧,因为老板喜欢他唱的歌,就让他留下试试。
  第一天是试用,老板也不确定突然来一个歌手,酒吧里的常客会有什么反应,但厉深可能天生就是当明星的料,他往那里一站,大家的目光自然就集中在了他的身上。
  这天晚上厉深演唱的效果非常好,客人都喜欢他,老板就让他留下来了,工资和其他大多数酒吧一样,十天结算一次。
  厉深回家以后,兴奋地抱起余晚转了一圈,余晚也为他高兴,她煮泡面的时候,还奢侈地在里面加了一根火腿肠,以示庆祝:“恭喜你顺利迈出第一步!未来乐坛的新星就要了升起啦!”
  “谢谢你晚晚!”厉深的眼睛里泛着闪亮的水光,看上去十分感动,“等我红了,我们就可以买丽泽公园旁边的大房子了,再养一条狗!”
  “嗯!”余晚举起泡面,对着丽泽公园的方向,“我们总有一天会搬过去的,来,干杯!”
  “干杯!”
  酒吧的工作通常都是九十点才开始,要到凌晨一二点才结束。厉深开始在酒吧唱歌以后,余晚就都是一个人睡觉了。
  晚上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会忽然听见浴室有水流的声音,过了一会儿后,有人钻进被子里,贴着自己的背,从后面抱住自己。
  余晚知道是厉深回来了,她在他的胸膛蹭两下,然后很快再次入睡。
  在酒吧演唱的第十天,酒吧老板给厉深结算了第一次工资,工资并没有很高,但足够他和余晚两人改善生活了。
  厉深拿到钱,第一时间把余晚约出来,说今晚请她吃饭。
  地点还是定在了星光百货,两人开开心地吃了顿火锅,手拉着手在商场里逛了起来。
  商场已经开始上春装了,很多冬季的衣服在打折,厉深说要去给余晚买一件,余晚考虑了一会儿,还是决定把买衣服的钱用来买吃的。
  厉深拉着她的手,看着她道:“那我们去楼下的超市吧,买好吃的!”
  “好!我要吃薯片!”
  “行!每种口味给你买两包!”
  两人嘻嘻哈哈地朝前走着,经过一家女鞋专卖店前时,余晚的眼光忍不住朝里面瞄了两眼。
  厉深敏锐地察觉到了,他跟着她看过去,问她:“你想买鞋吗?”
  余晚摇了摇头:“没有,这家鞋很贵的。”
  厉深眸光动了动,余晚现在的神情,分明和他当初看见吉他时,想要却又要不起的样子如出一辙。
  “我之前跟过的一个婚礼,新娘子的婚鞋就穿的是这个牌子的,这家店的高跟鞋真的好好看啊。”余晚又看了两眼,拉着厉深往楼下走了,“走吧,我们还是去买薯片吧!”
  “嗯,好。”
  后来厉深又自己来了这家店一次,店里鞋子的价位确实很高,他看了几双自己觉得不错的,价格都是五位数,最后只能对售货员抱歉的笑笑。
  他一笑售货员的心花也跟着绽放了,漂亮的导购小姐姐主动跟他说:“这几双都是春季新款,如果你真的喜欢,我可以帮你申请折扣,最低可以八五折拿到。”
  厉深心算了一下,哪怕是八五折,他也买不起的,他把鞋子放回去,对导购道:“我现在钱不够,不过我总有一天会买得起的,谢谢你。”
  他说完就走了出去,导购看着他的背影,心想是哪个女人这么好运啊,找到一个这么可爱的小男朋友!怎么她就遇不到呢!
  这以后,厉深每次拿到结算的工资,就会带余晚去星光百货腐败一次,剩下的钱一部分用来当日常开销,一部分存起来,想给余晚买高跟鞋。
  虽然每次存进去的钱都不多,但中国人最不缺的就是恒心和毅力!厉深坚信,愚公可以把山移了,精卫可以把海填了,他也一定可以给余晚买到高跟鞋的!
  他在酒吧唱歌的期间,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因为自己过于优秀,厉深没用多久便在清南巷唱出了名号,很多来这里喝酒的人,都听说这边有个男大学生在唱歌。
  要在酒吧唱歌,唱得好肯定是第一先决条件,而厉深不仅唱得好,还是个长得帅气的男大学生,这自然吸引了更多的客人来看他。
  酒吧老板自然是高兴,日营业额是蒸蒸日上,但厉深却被女客人骚扰过不止一次,还有大胆点的,直接给过他房卡。
  厉深解释过很多次,自己是有女朋友的,可还是有很多女客人喜欢撩拨他。这些事厉深都没有跟余晚说过,只让老板想办法解决,直到有一次余晚偷偷跑去酒吧听他唱歌,差点以为这天是酒吧的女士之夜——厉深周围坐着的一圈,全是女客人!还是穿的特别性感的那种!
  余晚自然不高兴了,晚上回家都不搭理厉深,厉深一脸委屈地看着她道:“晚晚,虽然有很多女客人对我有非分之想,但我一直很洁身自好的!”
  “……”呵呵。余晚看了看他:“我妈妈就常说,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你现在当然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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