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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白银骑士与女巫(4k)

  兰克沿着街巷走进一家兼具酒馆和旅馆用处的府邸。早些年这还是某些小贵族寻欢作乐的场所,但随着商业的兴起,新贵们逼得一部分贵族破产,变卖家产回到乡下。小旅馆的大厅依稀可见昔日的辉煌,但昂贵的大理石上如今布满了污渍,水晶灯再无半分往日的光辉,豪华大厅堆满了各式样的桌子。昏暗色泽下三教九流的男人们喝着廉价啤酒,搂着袒胸露乳的女人大声调笑。
  显而易见,这是一家妓院。
  兰克心中轻轻叹了一口气。他蒙着面,白银做的标志性面罩被藏起来,没人注意到他这个不速之客。
  有白银浑号的第一骑士自然不是来这里寻求应急爱情的。别人猜不到也说来讽刺,他来这里寻找神龛。这偌大的城市,唯一能使他灵魂安宁,有他养母们气息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兰克被生活在水底的水精灵养大,实际上,他也不确定那些半透明的女性形象到底是什么生物,她们叽叽喳喳,神出鬼没,整日念诗唱歌,说些意味不明的话。她们知道全世界的秘密和财宝,但实际上她们与真正的人类沟通困难,智商只有稚童一般高低。
  有些人会奉她们为神明,她们会赐予纯洁心灵者神龛,给予那人终生的内心安宁。兰克想,也许正因如此,面前苍老的妇人历经磨难依然能活下来。
  神龛的拥有者已经十分衰老了,流言都说,她可能是这座城市年纪最大的妓女了。但同时是最不幸或者最幸运的,她生来纯质痴傻,天真懵懂的越过岁月变迁,由女孩变成了老翁。没人知道她的名字,所有人都叫她麻雀。她在隐秘的黑色世界里名声显赫,当她老去,她就从这间妓院住到那间妓院,居然连最刻薄的老鸨都没有驱赶过她。
  她太老了,已经多年不再接待客人了,最后接待过的嫖客都死了,出于一些不可言说的理由。她被隐秘的供养着,供养者里有些是嫖客的后代,有些是妓女,还有兰克。这些人让她维持着日常起居,她在妓院里和相差七八十岁的女人们共同生活,过着如同寻常老祖母的晚年。
  兰克走进麻雀老翁的房间,他轻轻点了点头,对坐在椅子上发呆的老妇人充当打招呼。然后走向老人房间后一个窄小的暗格,里面有一张桌子一个椅子,桌子上摆放神龛。
  他双手合拢,轻轻叹了一口气。在他完成这个动作后,一股凉爽的空气吹过他,他说:“我的内心饱受煎熬。”
  他闭起眼睛,仿佛自己沉入了湖底。当他还是个婴儿时,他就被遗弃在了一个湖边,然后他在那里长大。
  他从水精灵那里听到的记得的第一句话是:“大地生物好傲慢,敢不断从虚空中捉来灵魂,将他关进肉做的牢笼。”
  “妈妈。”他发出这样的声音。
  随后他听见水精灵们尖叫了起来,围绕着他焦躁的旋转。好一阵喧闹后,还是把他抱起来,水精灵们长长的叹息,如歌般开喉:“他用母爱锁住了我们,就注定他终其一生都会为爱而煎熬。”
  如今,水精灵像在水底,他耳边低语:“我们的儿子,你所求的平静只是一时的,你无法逃脱。”养母们的声音悲痛欲绝又毫无建设性。她们在遥远的彼方唱起摇篮曲,用摇篮曲的曲调填了词,传到了兰克的耳朵里。她们唱了一首史诗,与英雄王并肩的白银公的传说。
  实际上,白银并不是封号,但阴差阳错,兰克因为遮盖半个下巴和一部分面颊的白银面具得到了这个隐秘的称呼。虽然王和同僚从不这么喊。
  最早的白银公是龙的奴仆,龙奴光鲜,都用宝石命名。白银公最得龙信任,直到他偷走了龙的财宝,背叛了他的主人。
  可是背叛者能为了利益下第一次手,就能为了利益背叛第二次。他第二次偷走的是英雄王最受宠爱的女人,从此与她下落不明。
  “那是个小偷和背叛者,而我是个正人君子。”兰克年轻气盛时对坊间流言如此评价。
  而他的母亲们嬉笑着,说古老的俚语:“少年信念薄如冰面闪烁的微光,尝遍煎熬辗转后才能选择成小人还是君子。”
  煎熬辗转。
  兰克阖眼,周遭不隔音的房间里传出淫靡的交合声。他天生对秘密具有某种隐秘的直觉,也许是无所不知的养母们给他的天赋,他总能得到他想知道事情的答案。他偶尔能听到心声,窥见秘密。
  他谨慎又极为克制的使用这种能力,窥秘的次数人生中不超过十次。不仅如此,他的敏锐和记忆也超于常人,比如他现在就听出了隔壁的女人是某个出身名门的贵族女性,她在与出身低贱的男人偷情。再隔壁传出了密谈声,有人谋划用毒对付某个对手。
  ……
  按理说,女人的呻吟声不会带给他任何波动。但他想起了昨夜,他为王守夜的耳闻,也是他来到这里的缘由。
  男人的声音粗噶成熟,女人的声音却一如多年前,娇憨清丽。女人的声音在他心中存留了很多年,出现在各种场合,陪伴他走过时光。
  他的王曾经笑过他,说他被魔法生物教养的太过执拗,冷淡,理性,与世界充满距离。
  我并不理性,兰克在心底反驳。正相反,我相信直觉,一见钟情,至死不渝。
  “妈妈……我爱上了塔阿修未来的王后。”他克制着内心的悸动,痛苦的开口。
  “你说过这句话。在十年前。”他的母亲们没有安慰他,反而像发现了了不得的事情一样闹起来:“一模一样……”声音从旷远的地方传来。
  当然,兰克永远忘不了十年前。
  当他接下了任务,意气风发的走向森林时。等待他的是花言巧语,迷药,和被吊起来的危机。
  他在书上被吊了整整一天一夜,如果不是好心人,他大概第二天要被卖给黑暗精灵当靶子了。
  有个女孩模仿精灵寻猎的口哨声引开了盗贼,然后她灵巧的从书上跃下,像一只小鹿。彼时兰克又饿又渴又晕,他在模糊的光圈中看到了美丽的少女救了他,喂他喝水。
  “森林不欢迎人类。”自称薇拉的少女劝告他。
  “我有非做不可的事。”兰克说。
  “秘密任务~”薇拉督了他一眼,了然的拍了拍手,“你要去哪里?”
  兰克说了一个地方,薇拉很意外:“我们同路啊……如果不介意,我们可以搭个伴。我真挚的邀请你。”说罢她撇撇唇,不满道,“我的搭档进不了森林。”
  兰克答应了共同上路,于是他和女巫展开了一场疯狂的旅行。
  最初,他们睡在树杈上,轮流守夜。薇拉在夜间会戴一种泛荧光的女巫尖帽子,帽子比她的脸大,她昏昏欲睡时,显得尤其可爱。兰克这个失礼的想法一闪而过。
  兰克的行动上却保持距离。
  叫薇拉的女孩有种天然的热情和善意,有时几乎让兰克招架不住。在聊天中,她通过兰克的星盘和守护神推断出了他的生日,然后在某个夜晚,为他召唤来了一条荡漾的发光银河,流淌在树下。
  美轮美奂,薇拉在他耳边开口:“生日礼物?你喜欢吗?”
  良久后他才开口,像是被震慑到了,他那张稍显冷淡的脸上产生了某种裂痕:“……还行。”
  女孩笑一笑:“感谢你打猎保护我了。”
  过了一会儿,女孩儿突然翻脸,笑脸一跨,然后闭眼翻身睡觉:“我看你就像我家乡的石头人!气死了!”
  兰克愣住了,他不明白刚刚还其乐融融的气氛怎么就突然让女孩气死了。
  他忐忑不安了好久,开口:“你像湖上跳来跳去的长腿水小姐。”这个比喻他想了好一会儿,觉得薇拉和那种生物有异曲同工之妙,这是一种赞美,但他显然没考虑到女孩子不会愿意被形容为虫子。
  但幸运的是,薇拉已经睡着了。回应他的是轻轻的鼾声,他只好对虚空有补了一句:“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我很喜欢。也谢谢你的信任。”
  最后,薇拉提议要借道精灵的区域穿过森林,她不想被沼泽的毒气熏黑皮肤,或者和丑陋的魔物大战。但兰克内心其实觉得精灵更加具有威胁,外乡人要回答王子的三个问题才能不被驱赶到饲养食人花的地方。
  精灵的问题惯常刁钻,薇拉显然想要挑战一下。旅行初期,兰克也许还会质疑这位旅伴的能力,但在亲眼目睹她面不改色的破除幻境,把扭曲的植物对症消灭。甚至在夜间小地精试图偷走行李和迷毒未解的兰克时,她能面不改色又坚韧的把他们一起弄回来。
  兰克起初觉得薇拉像贵族,因为她博学而姿态优雅,会用周全的礼仪和顺序进餐。但贵族少女不会在林间拔腿狂奔,拿魔杖痛殴蟒蛇,面不改色的吃,并且劝他吃一种汁液肥美的虫子。
  “我是个女巫。”快走到精灵王子面前时她才坦白,“说实话,我不希望因此而被有偏见的看待。”她第一次表露出了担忧。
  但她的担忧显然是多余的。精灵王子平等的,一视同仁的,对所有人有偏见。
  三个问题,十分刁钻,兰克没有想到她能答出来两个。但她卡在了第三个问题,眼看局面僵持,精灵王子冷笑一声要送他们喂花时,兰克用了自己的天赋,他注视着王子,重新反问了那个问题。
  然后他得到了答案。
  这称得上是作弊,所以他没有坦然接受薇拉的大肆赞美。他们接下来被迫在精灵的领地里消磨了一段时光,薇拉侃侃而谈聪明活泼。兰克不善言辞,他大部分时间在沉默得听女人说话,与此同时,他在磨自己手中的剑。閱渎絟呅請椡:XRоùRouωù.
  “您和您的女友很般配。”经过树屋时老板娘温和的夸赞,做游客生意的精灵是这里罕见的脾气好的精灵。
  他轻轻嗯了一声,没有反驳。从树屋往下望去。薇拉又找到了新鲜东西。她正在广场上逗弄一种大型熊蜂,长得无比可爱,会被人当宠物和运输工具来养。
  他知道接下来她就会上来喊他一起玩,所以他提前露出了一个稍显无奈的笑来。
  他们在精灵领地的最后一天去看了独角兽和圣泉。老板娘临出门前告诉他,在那里求婚会天长地久的。
  这时候他愣了一下,才解释:“她不是我的女友。”
  老板娘愣了一下,好不容易反应过来开口:“真是不好意思,那就在那里表白吧。”
  “什么?”
  老板娘这时笑了:“您喜欢她吧。晚上在广场观看歌舞时,您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那名少女呢,眼神是不会骗人的。”
  “这样?”兰克依旧没什么表情,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然而他的手轻轻捏着剑柄,来回摸索。
  “鼓起自信来。”老板娘继续开口,“您中了特别的迷毒,解药的原料十分稀有难找,是那个女孩儿帮您解得毒吧。她对您也很上心。”
  兰克有些困惑,他说:“这没有道理,我们只不过初次见面,人类间不会那么无私的。”语气有些急,比起疑问更像是想要得到答案。
  尖耳的精灵老板娘眼角闪出精光:“您不要妄自菲薄,您可是有一张英俊的脸。”
  “!”
  作者的话:酷哥好难写,我要在接下来的十五章内,收尾王都这部分,头都要秃了。可能要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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