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完结屋>书库>其他>火影之神之轮回> 第三百八十八章:飞段

第三百八十八章:飞段

  “要么让根培养九尾人柱力,要么只有解决有可能让九尾人柱力仇恨木叶的人。二选一,没有其他选择。”团藏直接强迫三代火影做出决定。
  三代火影颤抖的坐在那里,眼中出现纠结之色,沉默许久,缓缓站起,慢慢向大门之外走去,同时口中平淡说道“九尾人柱力,我不可能交出,”随即走出办公室之中。
  当三代火影离开许久,独自一人眼中闪着寒光团藏,静坐在那里,许久!才起身带着阴冷笑意杵着拐杖向门口走去。
  “啪!”
  房门紧紧关闭,火影办公室空无一人,漆黑之极。
  片刻之后,空无一人火影办公室,地面慢慢蠕动,一个猪笼草慢慢从地面身躯,有些诡异,而空中也传出空间波动,漩涡转空间漩涡,弥彦的身影慢慢从异空间中出现。
  “绝!全部记录下来了嘛?”弥彦邪恶的眼眸透过落地窗看到慢慢平静下来的木叶村。
  “全部记录下来。”绝回答道,但却疑惑的看着弥彦,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好戏嘛?有些失望,他根本想不明白,为何弥彦要自己记录木叶村中黑暗之事。有深意嘛?
  弥彦所谓好戏的确是这样,他一开始就敢肯定,波风水门一死,他的妻子也难逃厄运,所以专门来到木叶村中,至于团藏的性格并不是弥彦控制,一切是由团藏自身意识。
  “这就好!”弥彦没多做言语,心中却有趣想着,不知道以后漩涡鸣人一心一意为木叶出力,然后把这段记录给他看,他会是怎么的表情,是不是还是与原著那般对木叶忠心耿耿。
  想到妙处,弥彦嘴角不由裂出邪恶的笑意。很有趣,当然如此有趣之事,必须是漩涡鸣人还拥有原著中那般性格才有趣,不然漩涡鸣人与刚开始我爱罗这般性格,那么这段记录就丝毫无用,对于已经不是由玖辛奈所生的漩涡鸣人,性格是否与原著一样,弥彦也不敢肯定。
  “等几年之后再来看看漩涡鸣人的发展,希望不会你不会让我失望,如果与原著不相符合,那么……”如果漩涡鸣人是其他性格,弥彦不准备在留着它。
  所以漩涡鸣人最好期待自己性格不会改变。
  “绝!你留在木叶,时刻记录波风水门遗孀樱菱动向,把她如何是一步步被木叶逼死的步骤全部记录下来,明白嘛?”只有刚才那一段对话记录,显然还不够震撼。
  “明白!”绝虽然疑惑,但依旧绝对服从。
  “把飞段形状告诉我,你留在木叶,”弥彦想到再出发时,绝曾说过依旧查询到飞段的行踪,那么是该让晓之三台归位了。
  “是!”白绝慢慢分出一到分身,全身皆为白绝。带着弥彦快速消失在火影办公室,而绝的本尊也慢慢沉入到地下。没有人会知晓此处曾有外人到来过。
  弥彦与白绝分身快速离开木叶村中,隐身与黑暗中,快速远离木叶村,向千里之外汤忍村奔去。
  弥彦一边跟着白绝分身奔跑着,心中一边回忆着原著中晓之三台飞段的一切信息。
  飞段有不死之身的邪神教教徒,相貌英俊,变身后面貌如同邪神一般。是晓组织中为数不多的没头没脑又富有幽默感的成员之一。可以与悟有一拼。
  而飞段的不死之身并不是天生的,他之前在邪神教的时候被其他教徒拿去做实验(也有可能是自愿的),获得了诅咒能力和不死之身。他曾活捉二尾人柱力云忍者由木人,杀死火之国“守护忍十二士”地陆,及杀害木叶上忍猿飞阿斯玛(守护忍十二士之一)。
  飞段只要舔到他人的血液,身体就会变成邪神状态,并站在用自己的血画成的特殊阵形内(一个圆内接三角形),就可以对他人进行诅咒;此时飞段自身所受的伤,被诅咒之人也要一并承担。
  他身负一把拥有三段刀锋的大镰刀,以扩大攻击范围,易于沾上对手的血以作诅咒。所以飞段最擅长使用的攻击方式,就是擅用自己不死之身的特性,通过伤害自己的内脏,使敌人在被诅咒的情况下得到同样的内伤而死亡。
  因此他的攻击模式是“晓”中最缓慢的。而且飞段每次杀人后都要进行自虐式祈祷,这令同行的角都大感不满。最后飞段被鹿丸用计将其身体彻底炸碎,只剩下头部,但是依然活着,后被活埋。飞段跟角都合称“不死二人组”。
  晓组织成员则戏称其为“僵尸二人组”。飞段出身于有“忘却战争的村子”之称的汤隐村,而飞段因为厌恶他们的和平主义,而使用咒术将他们杀害,之后成了叛忍,加入“晓”,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受伤或死亡的痛苦,另一个原因是为了宗教。最终,飞段被鹿丸用计所活埋(身体炸的粉碎后活埋,但本因由不死之身,所以还活着),失去行动能力,无法战斗。
  看到飞段被活埋那一段,弥彦只能给出一个评价,狂妄自满的忍者,永远不可能是胜利者。
  如果飞段不主动爆发出自己的能力,不洋洋得意,岂会被区区中忍鹿丸打败,更别说悲催的被活埋。
  不然以飞段那不死能力,已经诅咒能力足以轻轻松松干掉精英上忍,就算他攻击力量是晓中最强,但独特的能力依旧可以弥补。
  只能说被活埋只能是他自己的错误。
  弥彦居然觉得收复原著中晓之最弱的飞段,肯定会稍微改变下他的性格,虽不是从根本改变,但至少要他清楚认知到所谓的不死是多么的可笑。至少让他不如此狂妄自大,自然还会增强他的能力。尸骨血迹界限。
  ..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