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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27节

  “你呀,吃的都堵不住你的嘴。”胡伟疼爱的给他夹了个鸡腿:“吃饱了就赶紧的回去,衙门上的差事耽误不得,如今这个县太爷,脾气还真是……唉!”
  吃过了饭,丁田就驾车走了,带着舅妈给的礼物,回到了县衙。
  县衙还是一如既往的安静,也是,这么一个边睡小城,能有什么事情?
  他回来后就去销假了,徐主簿有些愁眉不展:“马大人已经朝賦税伸手了。”“他伸手了?”丁田皱眉:“还真是……迫不及待。”
  “他的理由很简单,知府大人那边来了命令,让他将赋税报上去,粮食直接送去北边的大营,充作军粮,至于银子?就打包好,等待明年开春后,一起押解到府城。”徐主簿恨得要命:“粮食,粮食啊!”
  这些粮食,多收的那些,恐怕就要被吞没了。
  “那就给啊!”丁田却觉得没什么:“无非是粮食,银子而已,我们不怕动,就怕一直放在那里不动弹,老爷不伸手还好,一旦伸手,就好办了。”
  “也是……。”徐主簿立刻就有了想法:“不错,只要动了……。”
  丁田告辞离开了,当天晚上他躺在床上,想了想,尽管是在古代,看来也有一些事情,是无可奈何啊。
  闭上眼睛睡觉,梦里一些乱七八糟的画面。
  天气渐冷,他家的房子也逐渐完工,实际上,古代老百姓,装修也就那么回事儿,墙壁刷上石灰,白色的就不错了,家具啊,都差不多了,下第一场雪的时候,丁田请客吃饭,给他家暖锅。
  村里来了不少人,知道他的这个房子,以后村里人落脚有地方呆了,故而都很高兴的来他家喝酒。
  丁田暖锅用的是羊肉,杀了两只大肥羊,放上干辣椒,萝卜块,一锅香喷喷的羊肉萝卜就成了,两合面的馒头放开了吃,好大一盆菜,烧锅酒四五坛子摆上来,就连马县令,都给送来了两匹细麻布、半扇猪肉做贺礼。
  礼物厚重,丁田也感谢了一下老爷,虽然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麻布的颜色不错,给田儿做个棉帘子吧,省的冷。”二婶子早就想好了:“窗帘子也做两个。”
  至于猪肉,就切了之后用细麻布包好,用麻绳系着吊在厨房的窗户外面,以现在这边的温度,东西放在外面,是不会坏掉的,随着气温越来越低,咸肉也会越来越入味。
  暖锅了之后,二叔三叔他们就回去丁家村了,他们即将卖掉多余的收成,换成钱攥在手里,然后准备猫冬,平时也不会来县城。
  丁田的那个铺子,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
  而第二天,丁田就发现,县衙里来了客人。
  来人不少,起码二三十个,围着一个年轻人,大家都喊三少爷。
  “这谁呀?”看着眼生,丁田就问了旁边消息灵通的林七。
  “据说是夫人的表弟,来这边,做买卖的。”林七告诉他:“连铺子都买好了,就差人了。”
  “这么快?”丁田顺嘴问了一句:“开什么买卖啊?”
  “听说是粮店。”林七道:“咱们这个县城里,还没专门卖粮食的店铺呢。”丁田一想,可不是么!
  “这个买卖好。”丁田赞扬了一句。
  “好什么呀?听说是跟高家人合作开的铺子,高家的名头可以免税。”林七撇嘴:“谁让人家高公子,是个秀才呢!”
  高公子?
  丁田的眉毛一抽抽:“高家人啊……。”
  那不就是抢了原主未婚妻的那个高家么?
  他来了县城这么久,也不怎么出门,并没有多在意高家和陈家,原主就是因为他们而郁闷死的。
  真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还能听到他们两家的名字。
  太意外了:“高公子是个秀才,如何……能行商贾事?”
  古代可不是像现代,谁都能做买卖,商人之家,三代之内,是不能科举做官的,所以商贾的地位很低。
  “谁知道呢!”林七无不嫉妒的道:“高家可是本地大户,过节的时候,还来拜会过老爷。”
  一出手就是一百两的礼钱,真有银子啊。
  “哦,我想起来了,以前高家是有个粮铺的啊!”丁田恍然大悟:“你还记得么?高家粮店。”
  “记得,怎么不记得!”林七郁闷:“低价收购,高价卖出,高家人赚老多钱了。”
  “是啊,后来敌人来了,他们家第一个跑路。”丁田乐了:“现在又开粮铺了啊。”
  “是啊,开粮铺都是有本钱的人。”林七羡慕的很。
  在这地方,粮店才是最稳妥的买卖,毕竟人需要吃饭啊。
  高家在当地是乡绅,是富户,高老爷被称之为“高员外”,而高少爷高阳又是秀才,在这县城里很是有脸面,这会儿跟县令夫人的表弟合伙开粮店,其实也是为了巴结县令。
  高家在平民百姓里是很有威望,但是在官员面前那就什么都不是了。
  高阳是在府城的书院里读书的,自然知道,这没有靠山的秀才,考举人的时候,有多难。
  按理来说,他出自牛角县,跟杜大人好歹有些情谊,可实际上,杜大人恨不得不认识他。
  原因就是在打仗的时候,高家是第一个跑路的人家,而且他们家当时是粮铺,有一些库存的粮食,如果他把粮食留下,给大军,起码也是个意思。
  没有!
  高老爷趁着粮价上涨的时候,愣是把粮食卖了个高价,然后带着全家老小一口气跑出去二百里地!
  守城的军队,饿着肚子跟敌人拼命,要不是附近的乡亲们连粮种都贡献了出来,那一战,指不定什么结果呢。
  □作者闲话:高考顺利结束,大家都辛苦了!祝愿大家都能考个好成绩…
  第七十章 前未婚妻成亲
  高公子深知自家跟杜大人之间的恩怨,自然不敢指望杜大人能对自己多加照拂,不给自己下绊子就不错了。
  为此,他在府城的时候,就想办法巴结了那个时候的知府大人,给杜大人偷偷的下黑手,结果杜大人也不是吃素的,硬是自己做出了成绩,成了知府大人,而原本的知府大人,却被平调去了别的府城当知府。
  高阳竹篮打水一场空,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巴结当地的知县大人了。
  幸好,这位新来的县令大人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二百两银子送进后衙,家里就多了几处商铺,开粮店,必须开粮店,到时候家里的粮食来源,可以跟县令大人商量嘛!
  丁田不知道他们都商置了什么事情,第二天,马大人出门去了,林七来告诉丁田:“高家大公子成亲。”
  “哦。”丁田只答应了一声。
  “他娶的是陈家的闺女,你……你没事吧?”大家也是才知道,陈家闺女原来是丁田的未婚妻。
  “陈家的闺女?”丁田一愣:“哦,他们俩早就定亲了。”
  也是,陈家闺女耽误不起,高家夏天的时候就下了聘礼,这个时候成亲,正好
  何况是在古代,讲究的是“成家立业”,成家排在第一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你……哎呀!”林七一踩脚:“陈家明明是跟你定亲的……。”
  丁田被退亲的事情,衙门里谁不知道啊?
  这也就是丁大海不在了,他要是在的话,肯定饶不了陈家。
  “我们退亲了。”丁田一点都不生气:“何况,高家也只不过是个商贾之家,想学夫人的娘家,还差得远了。”
  同样是商贾之家,马夫人的娘家就能有底气改换门庭,那是因为人家底气足,高家是什么人家?
  唯利是图的商贾之家,能供养出一个秀才,就以为自己是书香门第了?
  陈家已经落魄了,连个秀才功名的人都没有,陈老爷子一去世,他们家也就是普通人家,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攀上了高家,陈家的女儿未出门就闹出这么多事情,高家要是个聪明的,肯定不会要她,现在却大鸣大放的迎娶……呵呵。
  跟着老爷去的柳森回来说,两家办的很热闹,尤其是高家,据说给陈家的聘礼就有三百两银子,绫罗绸缎好几匹,陈家姑娘的嫁妆也非常丰厚,有十亩地呢。还有两个大金镯子,两根金簪子,一对金耳环,很富贵的样子。
  听说县令夫人还送了新娘子一根金簪子,是梅花样式的,正和了新娘子的名字,陈梅。
  高家摆了五十桌喜宴,红烧肉,大烧鸡,炖大鹅,都是肉菜。
  剩下的是四道素菜,一份大骨头烫的青菜汤,大白馒头随便吃。
  还有一盘点心,凑了十道菜,席面上好看一些,还有烧锅酒,瓜子花生的摆得满满的,很热闹的样子。
  县令大人去赴宴,带的自然是县令夫人,可是如意姨娘想去,这怎么可能?带着一个姨娘去赴人家的婚宴,像什么样子?
  县令夫人冷笑的嘴脸气的如意姨娘肝疼,等县令大人回来了,后宅又是一番争斗。
  县衙里的人已经习惯了,老爷的家事,大过他的公务。
  天气已经冷了,白天起来的时候,丁田发现,地上已经降了一层白霜。
  休假的时候,他出去逛了一圈,发现人都换上了厚实的衣服,而他的火炕和火墙,早就烧了起来。
  不烧不行啊,冷的很,冷得很!
  □作者闲话:今天出门找房子去了,先更这些吧……江湖要搬家了……
  第七十一章 开个粮店吧
  但是在不久之后,丁田就发现,好多人来城里卖田里的产出。
  因为是丁家村来的,住在了他的新宅院里,当初他特意将宅院的房间多修了好几个,这会儿全住满了。
  有粮食,有杂粮,也有一些长成了的鸡鸭鹅猪等等。
  他还看到了丁侃:“侃哥,你们来卖粮食吗?”
  “卖粮食,都不想卖了。”丁侃犯愁。
  “怎么了?今年不是丰收吗?”今年虽然交了赋税,可是今年风调雨顺的,怎么没精打采的呢?
  “你知道新开的粮店那边收多少钱么?”
  “不知道啊?”就县令夫人表弟开的“丰登”粮铺,据说是个连锁来着,南边来的“丰登号”,他们的铺子里有真正的江南大米,北地的高粱。
  他还打算去买两斤大米回来,以前虽然也是北方人,但是大米还是能吃上的,结果现在到了这边,大米可不好买了,因为北边的水田少,旱田多,都种的是高产的玉米、耐旱的小麦、以及高梁等农作物。
  可是,收购的粮价就不够看了。
  “一斤小麦两文钱,高梁、苞米、大豆都是一文钱,杂粮,不管什么都是一斤一文钱,一文钱啊!”侃哥有些气馁:“我们一年到头才有多少粮食?这点粮食能卖多少……。”
  丁田听了这价格也有些生气。
  粮店是只有这么一家,但是你不能太底价收购啊?
  “我去看看。”丁田就换了便装,过去称了十斤大米,竟然花了他二两银子。他还顺便问了一下:“这麦子怎么卖的啊?”
  “麦子五文一斤、面粉七文一斤,细白面粉十文钱一斤……。”店小二麻利的报价:“粗粮便宜,高粱米跟苞米都是三文钱,棒子面五文,杂粮什么的也都是三文钱,哦,大豆四文钱,打豆腐不错……不过责人都不怎么爱吃这东西,我家的大米是好玩意儿,南方来的,你放心吃,保证米香扑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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