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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第132节

  鼎中没有积水,身上也没有水渍,这是怎么回事?
  他看向平平无奇的大鼎,难道……这是神物?
  他拿起鼎中的箭矢,确实是此前父王所射,从高台射入山林,射中大鼎,这力量有多大?
  可大鼎偏偏没有任何破损,不是神物是什么?
  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地方,有九条滔滔河流忽然沸乎暴怒,汹涌澎湃。
  另一边,邓婵玉找到了白虎。
  她没有急着下手,因为这只白虎腹部微微鼓起,显然孕育有小虎崽。
  围猎之法有规定,不杀有孕母兽,不伤未长成小兽,围猎时要网开一面,留有余地。
  白虎与邓婵玉对峙,灌木丛中却有三人张弓搭箭,从三个不同的方向,射出了三支箭矢。
  噗噗噗,白虎简直就是个活靶子,三箭全中,箭箭射中要害。
  白虎吃痛,兴许是为了腹中孩子,没有倒下,更加暴怒,虎啸山林,一扑震得地面咣咣作响。
  灌木丛中再次飞出三只利箭,又是全中。
  白虎摇摇晃晃,终于倒地,三个猎虎打扮的大汉这才从灌木丛里走了出来。
  为首一长手长臂之人大笑道:“终于将它找着了,可废了不少力气。”
  虬须大汉也点头道:“可不枉我们蹲守几日。”
  长须大胡子则看向邓婵玉,道:“女将军,我等兄弟三人在此猎虎,多有冒犯还请见谅。”
  邓婵玉看着地上的白虎,这就杀了?杀怀孕母兽不合狩猎规矩啊!
  但白虎是陛下钦定的猎物,这几人杀了,也算有功劳。
  她开口道:“陛下围猎此处,这只白虎正是陛下所求猎物,你兄弟三人杀了白虎,可随我去见陛下请功。”
  “陛、陛下?”长须大胡子目光之中多了几分热切:“我等乃朝歌之民,理应为陛下效劳……”
  ……
  夜色将至,绵上灯火辉煌的高台之下,入山林会猎的将士们陆续归来,向纣王献上自己所获的猎物。
  而这些山珍野味将用于晚宴宾客。
  现在已经有些饿了,有某地诸侯提出先将猎物脍制,分给大家果腹,再做其他。
  脍就是将新鲜的肉切成薄片生吃,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选材用最丰腴鲜嫩的部分,再以铜刀细细切之,力求做到纤如发芒,散如绝谷,积如委红。
  因此,脍在这时,是诸侯贵族极为推崇的饮食方式,也是宴饮宾客的不二之选。
  子受想了想:“朕不喜欢鱼脍、肉脍,从今日此禁止以脍来处理食物。”
  诸侯:“……”
  还有这样的?
  朝中大臣也觉得不妥,待客用餐以脍、羹、炙为主,纣王发明出的炮烙与炒菜虽然味道上佳,但总感觉有些拉低贵族逼格,直接将脍给废除了,必然引来不满。
  于是乎纷纷劝谏,可子受就是不依。
  他不爱吃脍制的食物,妲己、龙吉也都不太吃,那就禁了呗。
  反正他上辈子就对生鱼片什么的不感兴趣,这玩意容易有寄生虫,万一得了病,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干脆直接将脍这一做菜方法给废除掉。
  群臣无奈,禁脍就禁脍吧,这时候和纣王对着干,岂不是让纣王在南方诸侯面前下不来台?
  子受开始准备食材,他向来不顾忌礼仪,直接动起手,一刀切开一块牛肉。
  通常来说,大块的切肉,比如切火腿的时候,得用刀先切出口子,然后缓缓切出肉片,因为很难切开。
  但放在子受手中就不同了,他力气大,用蛮力一刀下去就行了。
  刚切完一块肉,费仲就叫喊起来:“陛下刀法通玄!没有半分小心谨慎,竟是直切而下,用力之巧妙,下刀之果断,切下的牛肉毫无断层,浑然天成!”
  子受放下刀,我靠,这你也能阿谀奉承一波?
  群臣听到费仲的惊呼,纷纷注意到这里,往常费仲出言后都有尤浑附和,今日尤浑不在朝中,还怪不习惯的。
  作为以伊尹为榜样的大商臣子,他们都懂得做菜,清楚这么大块的牛肉不可能一刀切开,肯定得反复划拉才能切断。
  但事实却是纣王笔直的一刀切下,速度飞快,就连肉与肉之间的挤压都没有,就完成了这一刀。
  群臣跟着费仲赞叹起来,之前因为禁脍而有所不渝的气氛,顿时轻松了许多。
  鄂崇禹越发肯定之前射死兔子的是纣王了,托梁换柱的勇力,当真不是说说。
  姬昌也定了心,之前射兔子果然只是试探。
  这时殷郊扛着一只大鼎走来,道:“父王,儿臣在山中寻得一处水潭,谭中有光,光中有鼎,此鼎乃神……”
  物字还没出口,子受就出口打断:“郊儿深得朕心,以后便用鼎煮代替脍食!”
  他刚听前头一两句就觉得不对劲,又有神物?
  那对不起了,到了我手上,必须蒙尘。
  正巧鄂顺扛着一只大黑熊回来,子受馋了起来。
  “鄂顺勇武,当重赏,来人,将熊掌切下,置于鼎中煮食!”
  子受之前在宫里吃熊掌吃得也少,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这黑熊和鼎来的恰到好处。
  晚宴准备完毕,将士们三三两两归来,先前的白虎,也被邓婵玉扛回来了。
  ……
  第174章 小动保胶鬲
  邓婵玉的马驮着白虎。
  子受第一时间便注意到了她。
  “竟是臣女猎得白虎!”邓九公兴奋道,这是邓婵玉第一次见到纣王啊,第一次就留下了这么好的印象!
  子受看邓九公这么兴奋,决定卖老丈人一个面子。
  “竟是邓总兵之女猎的白虎?”
  “朕昨日饮酒宿醉,梦中遇到白虎袭击车驾,恰逢遇到一女子出手以石击之,击杀白虎,那女子便是如此英姿飒爽,坐骑盔甲竟也一样!”
  “当真奇怪,天下竟有此奇事,卿可愿陪伴在朕身边?”
  反正邓婵玉是自己老婆,让老婆风光一点也没什么,原著里邓婵玉太惨了。
  子受记得土行孙一开始是被申公豹忽悠来助商灭周,是不是得考虑找个由头把他砍了?活脱脱就是个qj犯啊!
  邓婵玉听后,面色酥红,半晌才开口道:“陛下……猎白虎者并非臣下,而是臣身后三位壮士。”
  子受:“……”
  我还以为邓婵玉小女儿姿态不好意思呢!
  “哈哈哈……”
  子受干笑了一阵,刚才的事先不提了,谁叫邓婵玉一双大长腿太吸睛,根本没看到后头三个人。
  他转而问道:“三位壮士可是朝歌人士?”
  为首长手长脚的汉子一礼,道:“陛下如风,小民如草,草民乃朝歌丁策,这是我二弟郭宸、三弟董忠,白虎为邓将军威势所慑不敢轻动,我等兄弟三人只是趁机射箭罢了。”
  子受眼前一亮,丁策说话挺有水平,这时候还没有草民的称呼,他自己创出来了。
  以风来比喻君王,以草来比喻自己,风吹到草上,草就必定跟着倒下,言外之意,就是表示君王的权威性,为刚才的尴尬解围。
  毕竟陛下说啥就是啥,说是邓婵玉打的虎,那就是邓婵玉打的虎。
  这么有眼力劲的人不多了,如果和费仲、尤浑一样愿意当狗腿子,那得重用啊!
  反正多半没什么能耐,有能耐的早去招贤馆了。
  子受道:“原来如此,那锦袍便赏与邓将军,你兄弟三人射死白虎亦有功劳,可愿入朝为官?”
  丁策稍有迟疑,老三董忠却是相当忠义,急忙道:“为君分忧,在所不辞!”
  老二郭宸也是应和着。
  “好!你三人先在执金吾雷开麾下听令,以待重用!”
  子受一挥手,让三人入座,又道:“今日朕兴致颇高,卿等可与朕同食!”
  今晚的主要吃食,当然是烤串。
  狩猎野营不吃烧烤都对不起这么多打来的新鲜野味。
  老祖宗因为吃了山火烤制的动物,发明了熟食,换句话说,不爱烤串的已经被大自然淘汰了。
  姬昌看了眼白虎,发现白虎腹中突起,对着人群中的胶鬲使了个眼色。
  胶鬲看到姬昌后,循着姬昌的目光,同样看到了白虎鼓起的腹部,微微皱眉。
  子受留意到两人的眉来眼去,若有所思。
  群臣一一来看白虎,这可是稀有动物,如果做件虎皮披风,必然是宝物。
  胶鬲忽然出言:“陛下如此杀戮,可是为了玩乐?”
  哎呀,这是个小动保成员?
  子受一惊,随即坦然道:“自古以来皆以围猎为乐,有何不妥?”
  胶鬲愤然道:“围猎不杀有孕母兽,不伤未长成小兽,这只白虎腹中有子,仍被猎杀……”
  郭宸忍不住,跳出来叱喝道:“你可知我兄弟三人为何要甚入山林捕猎白虎?这只白虎所伤村民已有七人,三人重伤而亡,更有四岁孩童被叼走,找到时只剩下半条胳膊!”
  “这……”胶鬲愣了愣,看着周遭的猎物,再次认真道:“臣启禀陛下,今日围猎,有诸多将领不尊狩猎之法,大肆捕杀幼兽、母兽,朝歌设立狩猎队后,多有狩猎,其中也不乏如此。”
  这一说法,得到南方诸侯们附和,朝歌捕猎太多啦!
  次数一多,就容易不守规矩,大家被纣王打压,又被围猎所展示的朝歌军容威压,早想宣泄一番,纷纷开口。
  如果是之前,狩猎是为了百姓吃食也就算了,可今日的围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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