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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重生]_分卷阅读_27

  裴向雀在椅子上缩了缩,干瘪地想要扯出一个谎话,“我……我没有的……”可惜他没注意到自己嘴角受伤,一不小心扯到了,“嘶”了一下,连忙捂住了话筒。
  陆郁的耳朵尖,脸上的笑容一敛,敲了敲桌子的边沿,只是没有问。
  他在忍耐着。
  他的语气还是温柔的,“那你等我回去,给你带蛋糕吃。”
  一挂电话,他的面色阴沉了下来,裴向雀那头出了事。
  酒宴正式结束之时,陆郁已经到家了。
  他打开门,裴向雀正在桌子上写作业,皮肤雪白,在灯光下瞧起来朦胧沉静,听到门口的动静偏过头,眼里满是欢喜,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用手捂住了小半张脸。
  陆郁慢慢走过去,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一只手捏住了裴向雀的下巴,转到自己面前,“这是怎么了?”
  第20章 受伤
  裴向雀还试图掩饰,目光躲躲闪闪,顾左而言他,“……没什么的,就是在学校里不小心跌了一跤。”
  陆郁的面色冷峻,朝裴向雀看了过去。同一个多月前相比,裴向雀如今皮肤白了大半,脸颊上突兀的出现一片紫色的淤青和一道破了皮的红痕,宛如一朵才盛放的花被人折断了几片花瓣,惹人怜惜。陆郁俯身,指尖轻轻碰到淤青上,按了下去。
  他的气势压迫感太强,忽然又叹了口气,“摔跤能摔成这个模样,我的小麻雀,你当我是傻吗?”
  他的语调太轻,裴向雀模模糊糊地听了个大概,一个字也没听懂,只是用茫然的眼睛看着陆郁。陆郁摁下来的还是有些疼的,裴向雀捏紧了拳头,半垂着眼,即使是疼,也没有躲开或者挣扎,还是老老实实待在原地,任由陆郁的动作。
  因为他感觉陆叔叔有点生气了,而自己不晓得为什么,只是心里像是被什么揪住了,很紧张。
  陆郁没再说话,直起腰转身,还没跨出一步,就被背后的人抓住了衣角。
  那片衣角都快被掌心的汗浸湿了。
  裴向雀低声问:“您,您是为了‘陆叔叔’这个称呼生气了吗?”
  陆郁摸了摸他的脑袋,想了一下,还是想逗弄一下他,“还是有点生气的,想来我还没到当你叔叔的年纪,怎么就被叫的这样老了?”最重要的是,还差了一个辈分。
  他重复了一遍方才的话,感觉衣角紧绷,大概是裴向雀又多用了几分力。
  不过下一句,陆郁就温柔地摸了摸脑袋,乌黑的头发柔软而细密,像是在抚弄一只油光水滑的鸟的羽毛,“可是一回来,看到你就什么气都没有了。你乖乖在这里待着,带回来了点小蛋糕,在那边的桌子上,我去拿药擦一擦你的脸。从哪里学来的,捉着人的衣服就不许走?”
  陆郁是舍不得裴向雀难过的,他那样傻,不能从语气上分辨出什么是开玩笑,什么是真话,逗一逗也就算了,并不能叫他真的伤心。
  裴向雀终于听明白了,手一缩松开了陆郁的衣角,羞红了脸,连雪白的耳垂也透着红,十分可爱。
  等陆郁拿完了药回来,裴向雀已经费力地把一个淡粉色缀满水果的小蛋糕分成了两份,一份是留给陆郁的。另一份自己尝了一口,嘴角沾着点奶油,甜得很,笑得呆呆傻傻的。陆郁走过去,抹了抹他的唇角,笑着问:“好了,现在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裴向雀松开手,完完整整地露出伤口,偷偷瞧了一眼陆郁的脸色,大约带着将功补过这种微妙的小心思,一点一点,同陆郁叙述起今天在学校发生的事。
  他没瞧见的是,在完全露出伤口的那一瞬间,陆郁陡然阴沉下的脸色。
  那是今天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情了。
  今天去上学后,裴向雀的心里一直存着要和安知州把这件事说清楚的心思。早晨安知州很忙,要顶着冷眼收全班的数学作业,裴向雀实在是不好打扰,只好一直等在座位上。一旁的徐旭趁着人声嘈杂正在偷偷摸摸地看漫画书。她胆子说起来大,干起事情来却很小,先是环视了一圈周围,在确定没有班主任的身影,才把漫画书从抽屉了抽出来,小心谨慎地翻上两页。
  裴向雀偏过头,张老师正从后门进来,锋锐的目光朝着班级内扫视。他向外靠了靠,戳了一下徐旭的胳膊,小姑娘做坏事的时候总是心虚,心理素质不行,稍微碰一下差点没有跳起来被捉住马脚。
  张老师走后,徐旭惊魂未定地扔了张小纸条过来。
  “谢谢谢谢谢谢裴向雀同学!又救了我一命,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再帮我一下下好不好,这本漫画书先放你那里,怕忍不住上班主任课偷看,被逮到直接叫家长。”整句话的末尾还花了一个跪倒伏地的小人,对于徐旭的真挚的恳求之心,可谓是表达得非常生动传神。
  裴向雀怔了怔。从小到大,由于他的病,其实很少能从被人那里感知到善意,陆郁是一个,安知州也是一个,其余的人大多是欺辱和嘲讽。不过他们两个人的表达都是非常内敛,不像徐旭这样简单直接。
  他歪头想了会,将话写在纸上,“好的。”
  徐旭喜滋滋地把漫画书递了过去,心想,新来的同学真是一个小天使。
  安知州今天仿佛格外忙,收完了数学作业后,下课又抱着习题去了办公室,裴向雀有点忧郁,他不晓得安知州什么时候才回来,心里总是压着件事,眼前的物理习题也看不下去,打开书包换了一本,抽出来的却是那本徐旭的漫画书。
  这本漫画书长得和教科书很不同,鲜亮的粉红色封面上画了一个长头发大眼睛的小女孩,还有一个男人英俊挺拔的侧脸,十分引人注目。裴向雀从小就又穷又不合群,没有见识,所以也从没有接触过这种类型的书,一下子就迷了眼,忍不住翻开第一页。
  故事简单且少女,讲的是一个女高中生和对面的才搬来的邻居间发生的故事,邻居帮助,女孩子称呼那个邻居为“长腿叔叔”,因为邻居的那位叔叔长得好看,腿又长,总是能帮她度过难关。
  不知怎么的,裴向雀忽然就想起了住在对门的陆郁,可又使劲摇了摇头,想将这个念头晃出去。
  漫画书看得很快,安知州早晨出去的几个课间,都足够裴向雀看完小半本了。裴向雀一边看,一边在心里忍不住偷偷地拿书里的邻居叔叔和陆郁做比较,总觉得陆叔叔更好,长得更英俊,腿更长,更厉害,还会做饭,哪哪都比书里的那个人好。
  他是自己的长腿叔叔。
  当然,这句话裴向雀是不会说出口的。
  即使是陆郁阴郁而内敛,听完裴向雀说的这段话,也忍不住笑眯了眼,问:“是不是这样,挨了打趴在桌子上想漫画里的剧情,才打电话过来,可怜巴巴地叫陆叔叔?”
  “……哪有……”裴向雀莹白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不知所措地摆手,越着急越说不出话来,结结巴巴的,“没有……我就是,我就是,一时忘了。”
  裴向雀有点懊恼,早知道陆郁不喜欢陆叔叔这个称呼,方才为什么又要提起这件事。
  陆郁的声音极温柔,像是蘸了糖水的蜂蜜,安抚着他,“慢慢说话,不着急。”他偏着头,想起一般少女漫画里的比例,又问:“不过,我的腿真的比漫画里的还长吗?阿裴怎么晓得的?”
  “当然!”裴向雀圆圆的眼睛瞪得更圆了,又长又密的睫毛像一把小扇子似的上下翩飞,“那个人的腿只有纸上这么长,而陆叔叔的腿,却有这么,这么长!”
  他不仅说,还比了小半根食指,代表漫画书上的人,又站起身,比了好长的一截,那是陆郁的腿的长度。
  陆郁敲了敲他的脑袋,知道他是装傻逗自己开心,笑着道:“嗯,不错。以后可以还是叫我陆叔叔吧,毕竟,我是比书上那个‘长腿叔叔’腿长几十倍。”
  裴向雀不好意思地笑了。
  陆郁看着他,心里想,他的小麻雀还不知道,别人的长腿叔叔是萍水相逢,而他的长腿叔叔却是处心积虑,势在必得。
  虽然中间逗趣地讲了一会笑话,可是正事还是要接着说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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