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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回_分卷阅读_116

  不得不承认,安歌有点羡慕。
  又是一天夜戏拍完,明雁有点困。他在卸妆的时候就已经睡着了,李欢心拿毛毯裹住他,小声道:“不要睡啦,就快好了,好了我们回家睡。”
  “啊?——”明雁睁眼,看到头上的假发就快拿下来了,他眯着眼,很快又睡着了,李欢心无奈地伸手固定住他的头,好让化妆师卸妆。
  化妆师也是宁休御用的,见状笑道:“明雁真是太可爱了,睡觉都这样可爱。”
  “那是。”李欢心觉得特自豪。
  正说着,门被推开,李欢心回头一看:“宁哥你怎么来了?”
  “看你们还没好,过来瞧瞧。”
  “老大,就快好啦!”化妆师手麻利地终于取下假发,最后一个步骤也已完成,她回身收拾自己的行李箱,说道:“这下好啦,快把明雁带回去睡吧。”
  李欢心自然明白自家老大来的目的,她道:“你也辛苦了,走走走我送你回家,明儿小陆来,你可以休息一天。”
  “哇这么好!”化妆师不会开车,自然乐得不用打车,毕竟这儿不好打车,况且又可以休息一天,自然开心不已,迅速收拾好就跟李欢心走了。
  而明雁一直歪着头在睡,宁休来了都不知道。宁休看着卸了妆的他,眼下都有黑眼圈了,有些心疼,直叹气。实在很矛盾,又不能拘着他不让他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可这么一天天累下去,他看着着实心疼。想来想去,还是明雁的人生更加重要,他也只能一边看着陪着了。
  他走上前,本打算静静地将明雁抱起来。可明雁还是醒了,睡眼惺忪地看到宁休,迷糊道:“你来了啊。”
  “嗯,咱们回家。”
  “嗯……”明雁放心地将头枕在宁休肩膀上,小声道:“我想栩栩了。”他们来时,因这里还没收拾好,当时并没有带栩栩过来。
  此刻听明雁提及,宁休不免想到他一口一个“宝贝”叫着那只狗的样子。不过还是得接来,明雁喜欢那只狗喜欢得要命,这么困都能惦记着,他点头道:“明早我去接他回来好不好?”
  “好……”明雁说完,再没了声音,在宁休的怀抱中彻底睡熟了。
  安歌发誓,他今天一定不是故意的。他只是已经回去了,车开到半路发现自己的钱包落在了化妆室才回头拿,结果在走廊撞到了他们。
  他的眼睛微微闪了闪,随后便平静道:“不好意思,东西落这儿了。回来拿。”
  宁休点点头,依然紧紧抱着怀里的明雁。明雁则是睡得很熟,一点儿不知此时的场景。
  “明天见。”宁休十分镇定,说完便绕过安歌走了。
  安歌回身看着他们的背影,心跳还有些快。随后就笑了,明明是他们被他撞上了,该紧张的是他们吧,结果他在这里心跳加速。而那俩人,一个淡定的很,一个睡得甜的很。
  宁休是笃定他不会说出去呢,还是太过自信,完全不担心这些。
  安歌苦笑着进去拿好自己的东西,心想无论哪种情况,与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明雁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安歌对他不一样了。具体哪一天开始的,他不记得了。安歌看他的眼神不再那样冷冰冰了,甚至昨天开始主动与他搭话了,他坐在一边看台词的时候,安歌突然就坐到他身边,道:“我觉得你刚刚那场,看我的时候,眼神可以再凶狠、阴冷一点儿。”
  “啊?”明雁抬头,看到身边居然是安歌,愣了愣。
  “就是和我对峙那一场。”
  刚刚那个场景,明雁拍得不好。他长得太过正气,导演说他的眼神怎么都表现不对,让他再琢磨琢磨,休息片刻再拍。他自己也很沮丧,反复地看台词,琢磨着到底怎么样的眼神才算个事儿。随后安歌就来了,说到戏,他立刻便问道:“可是剧中我的性格就是比较正气的,即使与仇人对峙,也需要阴冷吗?”
  安歌嗤笑:“谁说正义的人就不能阴冷地笑了?你这个角色就是外表正气,其实内心深处也有阴暗面的,从小被灌输自己亲爹亲娘被一刀斩断了的思想,一直勤学苦练,不论酷暑严冬。一心想着复仇,总算遇到仇人了,仇人还是那个鬼样子,这样的一个病态仇人,能不阴冷吗?”
  “可以吗?”明雁有些犹豫。
  “等等你试试就知道了。”
  明雁想着怎么样的眼神才是阴冷的眼神呢。
  “你就没有遇到过什么很黑暗的事情吗?”
  “没有啊。”明雁摇头,随后微微垂下眼眸。那些埋藏在最深处的事情,怎么能说出口。
  安歌笑道:“你可真幸福。”
  明雁也扯了扯唇,没有多说什么。
  再重拍那场戏时,安歌发现明雁真的可以表现出那种阴冷的眼神时,不禁暗暗称奇,明雁的天赋真好,这么快就给他琢磨出来了。导演也连连夸赞,明雁笑着借口去洗手间回身离开了。
  走到洗手间,他关好门就放水,把自己的脸埋到水里。回国后,他就没再这样做过,全因过得太幸福。可刚刚安歌那么一提,他又不服输,便特地没有压制自己,真的想了些以前的事情,一想就收不住,想到那些人的话语、举动,想到身上的伤口,又想到自己的爸爸可能真的是被陷害——效果是出来了,个个都在夸演得好。可他发现自己根本控制不住这些阴暗对自己的腐蚀。
  他将脸全部都埋到了水中,临界点时抬头,总算舒了口气。
  脸色虽苍白,还是浅淡地对着镜中的自己笑了笑。
  其实生活再幸福,也无法抹灭他曾经遇到过的那些肮脏。那他唯有更努力一点,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强大到能够面对过往的那些阴暗。
  与安歌的关系便这样渐渐地好了起来,有次结束得早,安歌居然邀请明雁一起去吃饭。李欢心觉得明雁多交点朋友也好,况且这几个月她看在眼里,安歌对明雁也渐渐没了敌意,便鼓励明雁去。
  明雁其实不爱交朋友,不然也不至于好几年了,就成风行一个朋友,还因为工作忙碌不大见面,尤其这几年成风行专注于主持,发展得越来越好。但人家都主动邀请了,他便坐上了安歌的车。
  安歌的车是红色的法拉利。这个车太出名,明雁是认得的,但他其实不喜欢这样的车,觉得有点太高调。安歌捕捉到他的眼神,不在意笑道:“我就喜欢红颜色的车子,人生就这么长,赚钱就是为了花得爽。既然爽了,那就要买自己喜欢的啊。”
  明雁觉得安歌说得挺有道理的,点头道:“是。”
  “你喜欢什么?”安歌问他。
  明雁想了想,发现自己其实真的没有太喜欢的东西。可能是从小家境导致,他从来不在意牌子、价格这些,因为大人们赋予的本来就是好东西,他也不需要去在意这些。后来过了几年苦日子,就更加不用在意了。如今日子好过了,虽是在浮躁的娱乐圈,但他还是不在意这些东西。在法国那两年,他开的也只不过是最普通、便宜的代步车。
  “没有吗。”安歌见他不回答,觉得有些奇怪。
  明雁笑了笑:“好像真的没有。但是挺喜欢钢琴和架子鼓的,如果金钱允许,想要尽可能买更好的。”
  安歌静了静,绕过了这个话题。
  安歌带明雁去的地方,是很多明星都爱去的餐厅,价钱和环境都很漂亮,但是安全性很高。两人下车往里走的时候,正好也有俩人往外走。
  明雁并没有在意那俩人,只是好奇地看着里面大堂里的那个大鱼缸,里面许多许多的彩色鱼。所以等他发现安歌没有跟上来时,他都走过去好几步了,他愣了愣,回神,看到安歌还停在原地,他跑回去:“怎么了啊?”
  然后才发现与他们面对面而出的那俩人居然也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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