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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辉煌图卷 第223节

  只要他们一退,这些六甲飞石砸出村庄之外,自然就能破了邪气屏障。
  这些巨石来到近前的时候,两匹骏马已经惊得四蹄发软,高封也是面色凛然,身体后仰,左掌按在马背之上,随时都能发力倒翻出去。
  不过他并没有第一时间选择逃走,乃是因为他身边高廉已经出手。
  “来得好。”
  高廉大叫一声,身体无端端飘升三尺,两脚踩在马背上,身上突然传出浓烈的铁腥味道,提剑的手腕翻转,手背上肌肤光滑,不见毛孔,如同钢铁经历万锤千打,才铸就这一只手掌发力时的肌肉线条。
  他一翻腕,剑光暴起。
  黑漆漆、寒森森的剑气光影爆发开来,有长有短。
  长的向左右两边飙射出十丈开外,点爆了两侧的巨石。
  短的是正面直射,刺出七八尺远,把当头砸来的几块巨大岩石轰的粉碎。
  碎石倾斜迸射,石粉飞散开来,居然没有一块六甲飞石逃得过高廉的剑光,无论是最小最快的,还是最大最刚猛的,都逾越不了他一人一剑布下的这道防线。
  高廉脚下骏马哀鸣一声,四蹄跪地,瘫软如泥的倒了下去,却是已经被震死了。
  他人也略微往后退了一点,站在马尾那里,握剑的手臂小幅度的颤了一下,但这一点酸麻颤抖,当场就恢复过来,随着他大跨步式的向前一跃,身体越过骏马尸身,瞬间就在地面上擦起了一道烟尘,到了公孙胜面前。
  公孙胜将拂尘、古剑交叉起来,架住了高廉立劈下来的一剑,只觉得这随身多年的两件法宝,险些都被高廉一剑劈的破裂。
  那把乌黑邪剑上的重浊之气,残酷腥烈,每一剑劈过来的时候,都重得叫人牙根发酸,舌尖泛苦。
  这已经不是什么旁门左道、虚妄诡诈的手段,而是最高明的战场武艺,魔道法门。
  “你先学了旁门法术,仗此成名,居然还有毅力再学魔道?”
  公孙胜也着实有些意料不到,勉强左遮右拦,步步后退。
  旁门法术,易学难精,爱走捷径,旁门术士一旦有了官身,练起这些术法来更加方便,甜头尝多了,便大多只会死攥着这一条道走下去。
  而魔道法门,打熬筋骨,吞金嚼铁,练起来可不是一般的辛苦。
  高廉在魔道上的修为,明显已经有些成就,挥剑之时又夹杂着旁门幻术,往往一剑递出,突然就分出七八条胳膊。
  又或者连剑带手变成蝠翼蟒蛇,曲折飞舞,叫人看不清蛇牙要扑向何处。
  公孙胜顷刻之间已经添了三四道剑伤,更麻烦的是,周围飞天神兵已经在高封的掌控之下,又围拢了过来。
  高封本人也仗剑杀来,离的比高廉略远一些,每一舞剑,就是一阵阴惨惨、昏黑无光的飞沙走石,贴着地面吹袭过去。
  公孙胜不得不暂用拂尘招架高廉,分出古剑刺向地面,定住飞沙,逼退飞沙里蕴藏的毒烟。
  戴宗看见公孙胜险象环生,心里焦急不已,邪气屏障还在,他的神行之术根本走不远,一咬牙索性直接冲上去,助公孙胜作战。
  可惜他的神行之术,用来跑路颇具奇效,若用来打斗,短距离的腾挪,也不见得格外灵活,打退七八头飞天神兵之后,就被更多飞天神兵缠上,疲于应付,连公孙胜周围三丈都没进得去。
  林灵素往那边看了一会儿,低头看看绑在自己双腿之上的甲马,眼里露出嫌弃之色,视线却还是仔细观察着甲马上的神像图案。
  那神像身穿软甲,外罩红袍,脚下实是一团乌云,勉强能看出个马头的样子,瞧着当真不像什么正神。
  “原来是三山九侯的缩地法,那段咒语怎么念的来着?一步百步,动如缩地,后面还有……”
  林灵素想了想,想不起来,右掌虚虚向下一按,“算了,三山九侯,听我号令,走。”
  咒语法诀,步骤繁琐,往往既要讲究音节文字,又要讲究手指掐印配合,还要在心中存想相关神灵精怪。
  林灵素这样随便一按手,一句号令,本来该连路边的一只蚂蚱都不会搭理他,但他体内僵硬杂乱的法力,已经被理出了一缕顺畅的清气,仿佛亘古不化的冰山上流下了一道细泉。
  那神行马甲碰到这样少的一点清气,居然还显得不堪承受,顿时被强行激发,两团火焰也似的云光,从腿脚上升腾起来,林灵素的身影,笔直往前一撞。
  嘭的一声巨响,被他撞到擦到的几十头飞天神兵,相继腾空跌落出去。
  公孙胜急忙一个旋身,避开了身后冲过来的这股强风。
  高廉本来正一剑杀向公孙胜,有些停不住手,哪管面前站的是谁,索性一剑直刺在林灵素胸口。
  当!!
  布满重浊之气,坚固不坏的邪剑,当即弯成了一个危险的弧度,剑尖顶在林灵素胸口,刺不进去半分。
  剑身猛然一弹,反而把高廉给弹的倒退了出去。
  林灵素脚上的甲马已经化作灰烬,目光冰冷的盯着高廉高封两人,趁着那一缕清气余韵未散,双手抬起,两边掌心都内凹三分,手掌拍在一起。
  周边风声顿止,空气嗡然震响,紧接着就是一道难以言喻的霹雳雷声炸在耳边。
  清晨打雷!
  这一声,仿佛是天神手里的响鞭,惊醒了群山晨雾,听得公孙胜、戴宗及众村民浑身一麻,而后便是通体舒坦。
  但是同样听到这个雷声的那些飞天神兵,感受可就完全不同。
  离林灵素稍近一些的几头飞天神兵僵在原地,体内咔嘣作响,完整的骨架直接从背后弹射了出来。
  血肉皮囊,都化作灰烬。
  远些的飞天神兵,身上也飘起了些飞灰似的事物,一排排的倒了下去。
  高封哇哇的大口吐血,苦心祭念了多年的三百头飞天神兵,一下子废了个干净,腰间的葫芦也布满了裂痕。
  他惊恐万分的看着林灵素,脚底下连连后退,尖叫一声,扭头便逃。
  高廉也吓得退了好几步,剑柄在手里打了个滚,掌心布满汗水。
  “呵,呵。”
  高廉喉结动了动,强笑道,“元妙先生,本官是奉官家旨意,请你去汴梁做客而已,这两个人无缘无故把你盗走,这才惹得我们兄弟来追,既然你也不想去,本官这就回到汴梁,向官家说明原委,以后绝不再来打扰先生。”
  林灵素保持着那个鼓掌的动作,冷哼了一声,道:“滚吧。”
  高廉眼神一闪,连连点头,脚底下却是不退,骤然一剑递出,刺中林灵素咽喉。
  公孙胜和戴宗失声惊呼。
  林灵素眼皮也抬高了些,怒视高廉。
  “只会瞪眼,果然!果然!”
  高廉额头上冷汗津津,一剑得手,这才大笑道,“你这老贼嚣张跋扈的名声谁没听过,居然真的这么好说话,果然是虚张声势,没有余力了!”
  他讲话同时,手腕一抖,唰的一声,接连刺出二十三剑,二十三次剑尖的落点都在同一个位置。
  等他收剑一看,剑尖上甩下极小的血珠,血珠落地,就变成了一颗水滴状的白银,熠熠生辉。
  ‘血气坠地成银,这老贼的修为,果然跟传闻里一样高明。’
  高廉心中也是有些发毛,林灵素被他全力刺了这么多下,咽喉的那点伤口,看起来也就针眼大小,破皮之后的阻碍反而更强了。
  好在这老贼现在不能动,还是先解决了其他两个为妙。
  戴宗和公孙胜已经冲杀上来,高廉奋力一挥剑,戴宗哪里抵挡的了,公孙胜拂尘一甩,缠在戴宗身上,银丝厚重,挡了这一剑,但也断开不少。
  戴宗整个人都扯着拂尘飞落出去。
  空中断裂的银丝乱飘,公孙胜只剩一剑在手,被高廉穷追猛打,打铁一般连劈六剑,逼得公孙胜没有施展法术的机会,松纹古定剑就已经脱手,砸落在地。
  高廉再发一剑,直取公孙胜面门。
  公孙胜心中哀叹一声:‘吾命休矣!’
  叮!!!
  高廉的剑陡然偏开,整个人都收不住力,往侧面踉跄出去三四步,惊疑不定的看了眼自己的剑,剑脊上已被砸出一个浅坑。
  那些飘洒的银丝之间,多了一抹摇摇摆摆的绿意。
  公孙胜定睛一看,是一片草叶。
  刚才就是这片叶子,砸开了高廉的剑锋。
  绿叶来处,在十丈……三十丈……五十丈……百丈开外!
  公孙胜的视线追索过去。
  百丈开外,这是一条经乡民长年累月踩踏出来的小路,可以直通到附近仅有的一座山神庙里去。
  路上走来一位手捏草叶、身边萦绕着清凉风雾的人,看第一眼时,他身上穿的好像还是一件形制古怪的衣服。
  但一恍惚间,再看,那人穿的分明是一件素雅长袍,隐有金纹。
  公孙胜看得眼熟,突然发现,那人身上的长袍,除了颜色不同,全然就跟自己身上的松鹤道袍一模一样。
  清晨的雾气出奇的冷,公孙胜和高廉,一个道士,一个妖人,竟不约而同的产生一个荒诞的念头。
  传说山精鬼怪,随物任化,这来的是人是鬼?!
  第213章 弹指镇压,言指朱砂
  关洛阳走进百丈之内,目光落在高廉身上。
  高廉心头立刻警钟长鸣,不假思索,先捏碎了自己腰间的葫芦。
  之前混海天罗烟被那小庙山神的神光震慑,当即倒流而回,一来,是因为山神香火对此类邪术天生有克制效果,二来是因为高廉、高封都怜惜自己的法宝,不愿意损耗太多。
  其实,高封的混海天罗烟,假如不计损耗的释放出来,可以弥漫方圆五里之地,高廉的混海天罗烟,更能覆盖七里。
  此刻他捏碎了葫芦,原地犹如爆开了一团墨汁,其黑无比,呼啸着膨胀旋转,顷刻之间,直径就已经有三十丈大小。
  关洛阳虽然离的还远,但已经嗅到了一丝气味,像是煤炭的味道里面混着浓浓的铁锈味,说不出的古怪,即刻将手里捏的那株青草投射出去,随后运起十成功力,左手一挥。
  青草先没入黑烟之中,草叶的尾端隐约摆了摆,停顿在某个位置。
  周围的风向,则在弹指之间发生剧烈的变化,四面八方的气流似乎都朝着那团黑烟猛烈的冲击、合拢过去,把大片的烟雾挤压着,笔直吹向天空。
  宛如一道黑色的小瀑布冲天而去,几个呼吸的时间里,原地那团黑烟,就已经稀薄得可以看清高廉的身影。
  他横剑而立,看不出本来是要向前出击还是后撤逃走,只因为左肩之下三寸的地方,刺入了一根青绿的草叶,人就僵硬在了那里,浑身气血不畅,手脚麻痹。
  平日里酷烈万分,足可以焚砖生烟的魔道法力,被高廉几次提聚起来,想要冲击那根青草,都后继乏力,草叶依旧青嫩,不曾有半点损伤。
  等到混海天罗烟被全部吹到天上散去,关洛阳手掌向前压了压,吹得高廉衣袍乱摆的狂风就渐渐平息下来。
  戴宗刚从地上爬起来,只见关洛阳轻描淡写的制住了高廉,当下又惊又喜,满心满眼都是赞叹:“这位道长好神通啊!”
  公孙胜也万万料不到,这穷乡僻壤的,周围也不是什么名山,居然刚好碰到这么一位高人,连忙说道:“多谢道兄相助,救命之恩,公孙胜铭感五内!”
  虽说对方看起来比他年轻不少,但既然有这份本领,说不准就是个青春常驻的老前辈,叫一声道兄,都算托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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