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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沈潋初看了一遍拍摄的剧情,发现旁边的宋清研支支吾吾的,欲言又止。
  他摘下鸭舌帽坐下来:“有话快说。”
  手长腿长,身段清贵,仅仅是坐在那,自有一种风流气韵。
  宋清研看一眼沈潋初的手,然后搓搓自己的手掌,脸上的笑意真诚到有些殷勤:“沈潋初,小沈总,就是……”
  “?”沈潋初眼神狐疑,把自己的爪子收回来揣兜里,隔绝了男人的视线。
  “咳,你也看了镜头了吧,好是好,但不是最好,总缺点什么。”宋清研挤眉弄眼地暗示他,眼神期待。
  回想一下刚刚看见的镜头,啊,沈潋初挑眉,单手托腮:“宋导对古筝也有研究?”
  电影主角团中的男三九歌,是一位半妖,音修,善用古筝,在大战开启之前,男三便是用古筝的乐声为信号,为男女主传信,男三古筝镜头的运用,也推动了剧情的发展。
  宋清研眼里只有沈潋初搭载铁椅子扶手上的那只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指尖带着一点薄薄的粉,依稀可见伏在白色皮肤下的青色血管。
  在导演的眼里,这是近乎完美的一双手——沈潋初在他眼里也是近乎完美的。
  他的相机里存着一张几年前初见沈潋初的照片,背景是塞外的漫漫黄沙和残桓断壁,沈潋初戴着黑色头纱,坐在沙丘上,望着远方。
  镜头里,只露出他半张素白的侧脸,瞳孔里倒映着灿烂云霞,像是被造物主过分偏爱。
  那时候他想着一定要把人挖去当明星,拍戏也可以,当模特也可以,这种美貌就应该永世流传。
  “我记得,小沈总的古筝造诣也很高呀。”宋清研面露乞求,好像沈潋初不答应他就能跪下来抱住他的裤脚乱喊。
  “真的求求了,元易琼他虽然学了点皮毛,但是他音乐天赋为负,感觉真的不一样,九歌他三岁学筝,筝就是他的第二条命,不能出差错的。”
  元易琼就是饰演九歌的男演员。
  作为一个龟毛到请专业舞蹈演员来当群演的“精致”导演,宋清研无法忍受元易琼那惨不忍睹的指法和乐感。
  当然,还不是沈潋初惯的。
  指尖轻轻敲击侧脸,沈潋初摆着大佬坐姿,神色怏怏:“你知道我表演一次出场费多少吗?”
  宋清研觉得花都谢了,双手合十:“沈总,潋初,潋潋,初哥……”
  沈潋初一个眼刀扔过去,侧头看见严舒朝这边走过来,于是坐正了一些。
  了解了事情的大概,严舒惊讶:“小沈总还会古筝。”
  “啊?昂,我奶奶是学这个的,耳濡目染,耳濡目染。”
  宋清研擦汗:古筝国手被他称作学古筝的,沈潋初真的,我哭死,嫉妒死了。
  然后在两人的攻势之下,沈潋初被自愿答应了,而且是自己掏钱给自己付出场费。
  元易琼知道小沈总要给自己当手替的时候很是受宠若惊,恨不得当场给沈潋初磕一个,元易琼的身形要高大一些,九歌的衣服本就宽大,倒也不碍事。
  宋清研在门外等着沈潋初换衣服出来,听见旁边的流量小生碎碎念:妈呀小沈总竟然穿了我的衣服,得想办法把衣服偷回去。
  宋清研:当我是死的?
  元易琼:然后沐浴焚香把衣服供起来。
  宋清研:?
  沈潋初之前穿过戏服,所以穿有点复杂的古装的时候也不会无从下手。
  这身是九歌参宴的华服,内衬足足有四层,基调是白色,边缘处的银色花纹颜色慢慢变深,外衣是蓝色,袖口是昙花的刺绣,加上烫金纹路,清冷而华贵。
  他换好衣服,开门走出来。
  层层迭迭的裙摆荡出潋滟清波。
  积石有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若是沈潋初生在古时候,绝对是个满楼红袖招的富贵公子。
  唔,宋清研克制住想给沈潋初戴顶假发的冲动,忙着去调试镜头。
  古筝也是宋清研专门借的——合理怀疑这人是早有预谋。
  其实正经的演奏和宋清研想要的镜头要求是有区别的,但是多亏了审美极高的沈清茹女士,沈清茹女士在教沈潋初古筝的时候非常在意他的动作美感。
  行云流水,舒展大气。
  沈潋初按照宋清研的要求,弹了三四段《定风波》,青葱手指像是生长在水波荡漾之处的白色昙花。
  围观人员听得如痴如醉。
  一曲罢,沈潋初轻轻抚过筝身,忽然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怀念。
  站起来,拂袖转身,沈潋初看见了人群之后的齐靖宇。
  他似乎是在那站了许久,就这般静静地站在人群之外,默默地注视着他。
  齐靖宇和剧组有多项利益往来,出现在这也不意外。
  换完衣服,是严舒的杀青宴,齐靖宇竟然也留下了,本意是不大办,但是来的人很多,沈潋初在这他们总是玩不自在,于是他喝了杯酒早早离场。
  齐靖宇拿起西装外套也跟上来。
  “看你没吃多少,有时间一起吃个便饭吗?最近找到一家很隐秘的店,味道应该是你会很喜欢的。”
  “唔”酒有点辣嘴,沈潋初拍拍自己的脸蛋:“有人在家里等着呢。”
  动作有些可爱,齐靖宇微顿,然后垂下眼睛,低声问:“男朋友做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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