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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0章

  占城使臣最后又说,胡汉苍那小子嚣张跋扈,抢了我们的钱地后,还要我们归顺于他,让占城成为安南的辖境,他这是狼子野心啊,我们国王当然不愿意,出使来之前,国王说,陛下如果愿意,他愿意将王国归入大明境内,请大明天子派官吏去管理。
  这话很妙。
  表面上看,占城作为大明的藩属国,归顺大明似乎并不算丧国,而且多少也有点诚意在里面,但占城和大明不接壤,大明就算将之纳入版图,也不好经营。
  所以这话其实又在将军,将朱棣的军。
  我占城都这么表态了,你大明作为宗主国都不表示表示,如何服众?
  朱棣一听,气得够呛。
  不是气占城的这一着将军。
  是气安南。
  好家伙,这才一年时间,你胡汉苍又开始欺负小占城了,这次还更过分,不仅抢钱、抢地、抢女人,连我朱某人赏赐给安南的东西都抢了。
  不将我大明放在眼里嘛。
  你这是作死啊。
  不过当下还不是时候,梅殷反叛,御驾亲征鞑靼,损耗极大,大明还需要点时日休养生息,估摸安南是这么想的,所以才敢有恃无恐的去霸凌占城小兄弟。
  这事怎么着?
  不给安南点教训,大明作为宗主国颜面过不去。
  去给安南点教训,貌似山高地远,又不太好打。
  朱棣有些为难,于是借口说此事朕还需要再思忖一二,使者你还是先回国宾馆休息几日,待朕有了决议,再召见你。
  占城使臣只得告退。
  待占城使臣退下,朱棣急忙将行部尚书郭资和雒佥召见,如此这般一说,两位尚书亦是一脸头疼,暗暗责怪占城不懂事啊。
  不知道咱们大明刚打了两架么,哪有精力帮你收拾安南那边。
  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大明也不能装作没看见。
  郭资道:“微臣以为,此是藩属国之间的矛盾,按说安南骄横,我大明应戒之惩之,可太祖有训,我大明永不对安南用兵,此事着实不太好办。”
  其实有些话不太敢说。
  安南如此骄横,就是大明太祖朱元璋惯出来的。
  雒佥亦颔首,“虽如此说,但也不能寒了其他藩属国的心,微臣以为,当派一位重臣,持陛下手诏,重斥胡汉苍,强烈谴责他的错误行径。”
  现在对安南的策略,也只有学太祖的“强烈谴责”了。
  话说,大明臣子的天朝上国思想很严重。
  竟直呼安南国王的名讳。
  场上的朱棣和郭资两人,竟然丝毫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妥——想来也是,胡汉苍要是见着了朱棣,也得自称一声“臣”。
  既然都是臣,雒佥作为天朝上国的二品尚书,唤不得你胡汉苍的名讳了?
  朱棣闻言颇为为难,“前些日子,在让黄昏回应天的时候,我已经让他知会老大,组建使团去安南,先前因三司会审耽误了,后来三司会审结束,我又口谕老大催了他,只怕此刻使团已经在路上。”
  郭资急忙道:“如此,请陛下下旨,着驿站快马加急,等同军情传递等级,务必使团在出我大明疆域之前拦截住,重新选人使团人选。”
  朱棣颔首,“此事可行,那换谁去?”
  雒佥和郭资面面相觑。
  他俩一个行部尚书,对如今顺天那边的官场,已经陌生了些,让谁去两人真还没建言,不过陛下既然问了,总得推举点人,于是雒佥道:“此人,当有我大明读书人的洋洋风华,也得有我大明雄师的虎啸之风,是以应以位居高位的文武并重的臣子,微臣有一人选。”
  朱棣眼睛一亮,“何人?”
  雒佥道:“如今还在福建的徐辉祖,此人身份尊贵,既是魏国公之后,又是一员儒将,福建大田之战,威名赫赫,可担此任。”
  郭资又道:“在此之外,尚需一位真正的读书人,以备出使之时,可雄辩安南之众臣。此人须才华等身,且有显赫过往,当然,徐辉祖和此人,都只是代表我大明,真正威慑安南的,还是得陛下的手诏!”
  朱棣眼睛一亮,“朕有两个人选,一者是六首第一的三元状元黄观,二者是那赋闲呆在鸡笼山国子监附近的高贤宁,两位卿家以为谁最合适?”
  郭资和雒佥对视了一眼,暗暗一笑,咱们这位陛下还是腹黑啊。
  徐辉祖,反对他的。
  黄观,也反对他的。
  高贤宁嘛,当初那封《周王辅成王论》,把咱们的陛下骂个狗血淋头。
  万一安南这条疯狗的绳子拴不住了,使团就会全军覆没,这三人出使安南而死在那边的话,陛下想必一点也不伤心。
  不过这种可能微乎其微,实际上郭资和雒佥非常崇拜高贤宁和黄观,知道这是两人戴罪立功的千古良机,差事办得好了,便可重启仕途风帆。
  于是同声道:“可两者同去。”
  朱棣点头,“善。”
  不过显然并没有完,压低声音,“出使安南,朕另有算计,所以仅这些人还不够稳妥,两位爱卿,你们觉得在使团中加一个南镇抚司指挥黄昏如何?”
  郭资和雒佥不明所以,“他南镇抚司的去干嘛?”
  朱棣摸了摸唇角胡须,觉得没要瞒着两位行部尚书的必要,笑道:“之前使团出使安南,就是我和黄昏两人的意思,真正目的是去安南找一门神器的生产工艺,现在发生了这种事,我觉得不需要找了,可以让使团直接去找胡汉苍索要,但一个徐辉祖加上高贤宁和黄观,朕觉得这三人都太正统了,怕不是应付不了胡汉苍的歪门邪道,所以我想让黄昏也去,这货最是擅长提前落子然后后发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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