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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小鲜(科举) 第5节

  秦山骤然回神,对啊,我他娘的还没上车啊!
  您可真是我亲哥!
  他拔腿就跑,追着慢吞吞起步的牛车大喊,“牛,牛啊,等等我……鹤哥儿,鹤哥儿停下!”
  一阵丁零当啷之后,牛车里传来支离破碎的喊声,“你~觉得~我~会eieiei~吗aaa?”
  第4章 软柿子
  回到白云村已是深夜,秦放鹤又被留在秦山家里喝了一碗野菜糊糊,这才放回家去。
  当日也有其他村民去赶集,第二天一早,便陆陆续续去找秀兰婶子碰头。
  有的是二尺新布,有的是一捧新棉花,还有几卷粗线,林林总总,堆了半个炕头。
  秀兰婶子盘着腿儿,拿着炭条仔细计算,神情肃穆而庄重,仿佛在进行一项十分了不起的任务。
  半日后,她才在一干大姑娘小媳妇期待又忐忑的眼神中用力吐出一口气,难掩喜悦道:“够啦够啦,够给鹤哥儿做一身新棉袄不说,剩下的拼拼凑凑还能缝一床被,糊一双新鞋哩!”
  就连剩下的碎布条,也可以打成漂亮的绣球扣,正衬年纪。
  “呀真好!”
  “是呀!”
  众人便都忍不住高兴起来。
  冬日阳光甚好,晒在身上暖洋洋的,难得没有风,大家伙儿就在院子里开工,裁剪的裁剪,铺棉花的铺棉花,一时飞针走线,好不娴熟。
  偶然谁说笑两句,众人便都笑得前仰后合,身体晃动带出的气流卷动蓬松的新棉,轻飘飘飞起老高,云彩也似。
  墙头几只麻雀歪着脑袋探着脖子,滴溜溜打转,好奇地看着院中人类奇怪的举动,间或抖动翅膀,用尖尖的鸟喙梳理羽毛。
  和煦的阳光落在灰突突的羽毛上,勾勒出朦胧的光晕,毛茸茸小球儿也似,不多时,这些小东西便眯起眼睛,睡了过去。
  布是粗布,颜色也是最老气最便宜的青色,但裁剪细致,针脚细密,边缘都用心掐了细细的牙儿,一针一线都是质朴的关心。
  很暖和,暖和得秦放鹤心口都烫了。
  面对秦放鹤的感谢,村民们却都一副理所应当的样子,甚至有点对方太见外的羞恼。
  这难道不是再寻常不过的事吗?
  就像野外族群迁徙中,成年巨兽发现了孤苦无依的可怜小兽,哪怕出于一种本能,也要协力将其抚养长大。
  谁也没想过回报。
  看着离去的村民,抑或说是长辈们的背影,秦放鹤就想,这辈子他或许无缘父母亲情,但整个村子的人又何尝不是亲人?
  他会用心铭记,来日十倍百倍偿还。
  接下来的几天,秦放鹤的生活迅速规律起来:
  每日早起一个鸡蛋,一小碗杂粮面糊糊。
  家里还剩一点猪油,细腻如膏,洁白如雪,正好应付小小少年三不五时泛滥的馋虫:偶尔挖一点在锅底晕开,再打鸡蛋时,便能得到一个漂亮的金灿灿的焦圈儿。
  拿走鸡蛋的锅底不用刷,借着锅壁上粘的一点油花下杂粮糊糊,整碗都能尝到荤腥儿,简直跟吃肉似的,美极了。
  简单用过饭,用秀兰婶子送的麸糠喂鸡,待到饭食稳稳落下,正好打太极,额头见汗便停。
  初时他身子弱,才到野马分鬃便觉浑身酸软,少不得量力而行。
  等身体热起来,通体舒泰,脑子也灵光,正好练字,熟悉四书五经。
  世人皆以为写毛笔字风雅,而真正练过字的人才会明白,这其实也算体力活。
  悬腕,提笔,运笔,又要身体端正,没一会儿功夫,身上就酸痛起来,架笔的手指内侧更是磨得红肿发疼。
  为了来日能够真正举重若轻,挥洒自如,有的人甚至还会故意在手腕上悬挂重物,专为练腕力。
  原身早年就在秦父的教导下学过“官文”,也就是科举考试硬性要求的官方字体,但笔力尚浅,还很稚嫩。
  这会儿手累了发起抖来,越发横不平,竖不直,弯弯曲曲蚯蚓也似。
  写到最后,秦放鹤自己都笑起来。
  技巧可以继承沿袭,体力上的差距却无法一口气弥补。
  罢了,急不得,练字毕竟是日复一日的水磨功夫。
  单看前半截体力充沛时写的字迹,倒还不错,甚至结合了秦放鹤本人的理解之后,还多出几分克制的凌厉,显出一点年轻人特有的生气和冲劲儿。
  但还不够。
  出名要趁早,如何出名?
  他无过人家世,更无泼天富贵,能利用的只有自己,只有那颗头脑和上辈子以命相搏换来的经验教训。
  秦放鹤查过,大禄建国以来最年轻的秀才是十二岁,他决意创造新的纪录。
  世上从来就不乏天才,莫说小小秀才,便是举人、进士,乃至状元又如何?左不过三年一个罢了。
  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好到令上位者过目难忘。
  自古以来,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被视为衡量国运和君主贤明与否的标杆之一,令人遗憾的是,大禄朝建国至今,尚未有一人连中三元!
  这正是秦放鹤的目标。
  别人的遗憾,恰恰就是他可以利用的机会!
  现在的他刚满九岁,身体很弱,四书五经也不够通达,正好休养生息一二年。
  若十岁下场,次年再准备一年,便是三年一次的县试、乡试、会试连轴转,一气呵成。
  科举成本太高,穿过来的时机也不够早,没留给秦放鹤多少容错的机会。
  最晚十一岁,他必须下场,誓要一击即中。
  十二岁的秀才么?
  那么,十一岁,甚至是十岁的案首又当如何?
  一想到这里,秦放鹤就充满干劲,浑身的血液都随之沸腾。
  卷吧,这个我在行。
  他向来很擅长以小博大。
  午间休息,略用了午饭,下午就开始充满铜臭的活动:写话本。
  这会儿秦放鹤甚至连毛笔都不舍得了,只取家中最便宜的草纸,将烧过的木炭削尖了用。
  “话本嘛,”他抱着胳膊在屋里兜了几个圈子,略一沉吟,就总结出亘古不变的真理,“归根结底就是一个情字,往小了说,亲情、爱情、友情,往大了说,家国情、天下情……”
  很好,拥有成年人内核的他决定都要。
  不过,古代话本小说固然大胆,局限性也不少。
  打怪升级是不能写的,小人物崛起也不可以。
  君不见古代文人骚客最喜欢隐喻,也很擅长联想,黄花对昏君,怨妇对愁臣,十分工整,不乏惹怒君王,落得作者一家都整整齐齐下去的结局。
  秦放鹤准备开两个马甲,一个叫笑长生,专写狗血的下里巴人,什么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或是男女主历经千辛万苦在一起后突然发现一方得了绝症,好不容易求得名医治好了,另一方又失忆了之类的。
  纵横数十年的韩剧曾以辉煌的战绩证明人人都爱狗血,错不了。
  另一个马甲叫川越客,主打侠客,搞搞什么人鬼情未了,妖魔横行一类。
  世人最是口是心非,最爱看叛徒死于忠诚,浪子葬于忠贞,本质上,与狗血爱情剧并无区别。
  简单粗暴定好基调后,秦放鹤就兴致勃勃开始动笔。
  “侠客嘛,必然要行侠仗义,道德标准很高,眼里不容砂,已降妖伏魔为天职,可偏偏这天他忽然发现,自己竟然不是人……”
  瞧瞧,贯穿全篇的矛盾冲突这不就有了?
  既然是两个马甲,势必文风字迹不同,这难不倒秦放鹤。
  小时候家里很穷,一度连书包都缝不起,后来他考上县城的初中,顷刻间,扑面而来的崭新世界如巨浪冲刷,几乎将他的三观颠覆。
  他的故乡人均年收入不足两千元,可有的同学却能眼皮不眨地踩着四位数的鞋子打闹……
  也就是那一刻秦放鹤才忽然意识到,哦,原来世界上真的有人这么活。
  人和人,终究是不同的。
  为了凑生活费,秦放鹤开始替同学们写作业、写检查,一份十块。
  怕老师认出来,他硬生生练出左手书,在模仿字迹方面无师自通。
  没想到这会儿倒是又用上了。
  一连几天,秦放鹤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挣钱,秦山怕他又出什么事,第八天时硬闯进来,生拖硬拽上了后山。
  “书也不是这么个读法,人都傻啦!走走走,我带你抓兔子去!”
  一出门,秦放鹤就被阳光晃得双眼泛酸,一眨眼,几乎流下泪来,眯着眼缓了许久才堪堪对焦。
  确实有些操之过急,也罢,耍就耍。
  白云村周遭山脉不高也不大,与其说是山,倒更像绵延起伏的小土包。
  远远望去憨态可掬,怪可爱的。
  冬日渐深,草木越加稀疏,仿佛秦放鹤记忆中某位主任锃亮的脑门,令人担忧。
  然后就在这满目萧瑟中,他望见了下方崖边的野柿子树。
  火红火红的小球,高高挂在树梢,在大片大片的土灰和枯黄之中分外显眼,好似凭空燃起来的火,又像用力甩出来的血点,引来鸟雀竞相啄食。
  白云村一带柿子树不少,大部分刚成熟就被人摘光了,这一棵树斜斜生在崖边,地势陡峭。饶是这么着,中低层的柿子也被吃个精光,只剩下顶端几支,耀武扬威地挑着。
  那是一种蓬勃的鲜活的生命力。
  多美呀,叫人忍不住想要写点什么。
  秦放鹤忽然就有些理解古代文人们随时随地想作诗的心情了。
  他不禁吐了口气,久违地感性起来,“七哥,你说嗯?七哥?!”
  一扭头,他才发现自己身边空无一人,愣了下后环顾四周,愕然发现方才还跟自己站在一处的秦山不知什么时候连滚带爬下了山坡,狗撵兔子般矫健地朝着柿子树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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