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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言之爱[重生]_分卷阅读_35

  他的脚步从容而自信,手指以不急不缓的速度将扣子整整齐齐地扣上,修长的双腿迈进时,动作优雅地扣上手腕处的袖口,然后微扬起脸,将自己和他所穿的衣服完整地展示在人前。
  走到T台的前头,他自然地变换着姿势,停留稍许,然后转身,从容地走回T太的中心,又转回正面,朝不同的角度尽职地展示着自己身上的衣服。
  台下的记者此时早已疯了,有不少人都忍不住大叫,可是又死死地忍住了,那附近的工作人员大多数都没能了解到T台上的异样,就瞬间被失控的现场弄得手忙脚乱。
  记者们不断往前挤,手中的相机不断扣下,闪光灯足以让十米之内的生物短时间内失明!
  他们此时哪里还记得保镖们善意的提醒,热血涌上头颅,这一刻为了赵凌宇的一张照片让他们下一秒被炒鱿鱼都认了!
  直到被人挤得踉跄了,孟池朗才有些恍惚地回过神来。
  他抬头,就看到那个人的视线落在自己身上,有些紧张的模样,他浑身的气质一冷,衣服的气质也跟着一变,他没留意到瞬间接收到命令将记者们拦截住的保镖,在终于意识到这个人在做什么的时候,他甚至都没来得及想出个所以然来,双腿已经先思想一步,往他的方向走了过去,速度越来越快,然后狂奔,跳上T台!
  他几步上前,抢过呆愣住的主持人手中的无线麦克风,不稳的呼吸在麦前放大,他开口,第一句说的是:
  “身体往右偏一些,你的身体绷得太紧了,伙计。”
  脱口而出的法文。
  说罢,他自己都愣了愣。
  那个人却微勾了勾唇角,十分配合地调整了自己的姿势。
  孟池朗见状,一股子熟悉的轻松涌上心头将那些翻涌着的纷杂着的情绪通通抚平,他强压下心里的震动,语气还有些不稳地道:“没想到,主办方为我安排了这样一场惊喜,我本人真是受宠若惊。”
  孟池朗的表情有些复杂,语气似笑非笑,眉峰若有似无的冷然,眼里却是狂澜般的激动,他暗暗地深吸了一口气,然后道:“先允许我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是孟池朗,第257号选手,如你们所见,这位英俊的先生所展示的正是我今天为大家带来的作品。”
  “它的名字不叫帅呆了,也不叫天衣无缝,”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果然会场里有了轻松的笑声起伏。
  说话间,孟池朗走到了赵凌宇身边。
  “它的名字叫做:四季恒温。”
  ☆、第二十八章
  四季恒温。
  这世上有着那么一部分人,他们几乎就生活在恒温的环境里,家里、车上、办公室,人为温度恒定,使得他们在穿着上脱离四季的限定。
  这就是,上班族。
  特别强调的是,不用挤公交和地铁的高端上班族。
  赵凌宇就在此列之中。
  可以说,孟池朗今天拿来参赛的作品,就是为赵凌宇设计的作品的其中之一。但他很清楚,自己的参赛作品尺寸与赵凌宇的完全不同,他穿在身上的这一套合身的衣服,是自己专为他做的那一套。
  事情已很明朗了。
  恐怕中场的时候,他爸爸就已经知悉了自己私自参加比赛的事情,并封杀了自己的作品,而应杰焦急去处理的就是这件事。这个人一声不吭的,却已经为他做到了这一步。
  说不感动,是不可能的。
  能有一个人先他之忧而忧,并在他还完全无知无措的时候,安静地将事情完美解决,他没有经历心焦的煎熬就已经获得解救,这样的感觉,说不出的好。
  孟池朗说着自己的设计,他没有去看他爸爸,也失礼地不曾多看台下的观众几眼,他的手指在赵凌宇身上点划着,将这一套衣服的每一个设计细节都展露在人前。
  很简单的衣服。
  休闲商务装,简单的衬衫西裤,绝不落于花哨,却也没有死板的正式。
  领口独特的设计,收紧的腰线流畅,这些细微处的设计是为常人所不能领会的,作为消费者,他们更多的着重于这件衣服是否值得它的价格。设计落落大方,也不知是衣服本身,还是穿着它的人霸气凛然,使得它的大气和沉稳俨然而生,叫每一个人看了都知这一套并非凡品。
  孟池朗说了足足有五分钟的时间,他的声音放停,立刻有评委处的人接连询问。
  不仅仅是孟氏设计部来充任评委的元老,还是那位因着赵家的面子被请来这处小庙的国际知名设计师布朗先生。
  比赛的结果已经是不言而喻,从评委们的态度就能看出分晓,之前那么多选手下来,评委们表现出欣赏的并非没有,却不曾像现在一样表现出重视。更甚至,布朗先生打破了这三个小时下来的沉默,第一次对参赛者的作品有了极大的兴趣。
  孟池朗和布朗先生用英语飞快地交流着。
  “对于崇尚恒温和安全舒服的生物来说,这个确实已经是我们设计上针对的一大人群了。你在技巧上处理得非常好,我认为……”
  布朗先生侃侃而谈。
  对话早已脱离了参赛作品本身,几句之后立刻开始了设计理念和服装理念的探讨,若不是时间限制的关系,在助手的善意的提醒下堪堪打住,布朗先生已经是恨不得将这位年轻人拉到身边好好和他天南地北地海说一番。
  他完全没想到,自己会着这片土地上遇到这么有潜力的让他欣赏的年轻人!
  赵凌宇安安静静地当着舞台的布景,在主持人上来接场的时候,随着孟池朗退回了后台。脱离了人们的视线,孟池朗的步伐变得急促,烦躁地走了几步,他蓦地停下来,转身。
  赵凌宇就站在他一步之遥的地方。
  仍是那样安静的表情,带着一直以来面对自己的浅笑,和如今用友善已经不足以形容的纵容神情。
  孟池朗微仰着头看他,心里或缓或急的情绪就这样归于平静。
  他想,赵凌宇或许就是有这样的能力,能让靠近他方圆几里的有呼吸的生命体都因他染上一份沉静,退去心里的浮躁。
  他的眼睛,很有味道。
  孟池朗有些分心地想,他很早以前就知道这一点,当然了,对方的眼睛论外观已经达到了英俊的最高标准,但孟池朗所欣赏的却不仅于此。
  他的眼神,很静,也很耐人寻味。
  只有拥有时间的沉淀而获得生命赐予的睿智的人,才能拥有这样的眼睛。赵凌宇不满足这一必要条件,但孟池朗没想过去探究他眼睛里的魅力是源于什么。
  他对赵凌宇笑了,和平时或张扬或敷衍的笑不同,这个笑是一个二十六岁的成熟的男人面对同等的男士露出的笑容。他叹着声道:“今天真的谢谢你了,如果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赵凌宇往前又近了半步,伸手碰了碰他的脸,对他摇了摇头。
  孟池朗的笑容更深了,若是平时他早就让赵凌宇往后退上几大步了,他非常不喜欢这样仰望着一个人的感觉,不是因为什么居高临下的问题,而是——脖子酸!
  此时此刻,面对这个人,他的心情轻松到一尘不染的地步。
  “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该怎么谢你呢?说之前好好想想,我可是难得这么大方,你如果只说要我陪你吃晚饭的话,我也完全OK啊,不过可说好了,你只能提一个要求。”
  他立刻摆出斤斤计较的表情来。
  赵凌宇直笑开,被他这样一强调,倒是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想了半晌,似乎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那认真思考的表情让孟池朗都不禁想对方是不是要给他出什么难题!
  沉吟过后,赵凌宇嘴唇启合。
  ——陪我吃饭。
  “噗。”孟池朗笑得不轻,“我就知道你想不出什么创意!吃饭嘛,这可是你自己要浪费机会的哦,反正也不用我付钱,我可是随时乐意的。”
  赵凌宇也跟着笑,忍不住心里想碰触他的念头,他不着痕迹地贴近了他一些,然后抬手放在他发顶轻拍了拍。
  孟池朗早就习惯他这样的动作了,也懒得去计较双方谁是哥哥长辈的问题,不过这时候,他拉住了赵凌宇的手。
  他说出了一直想和赵凌宇说的话:“这里少了一块手表。你今天不是戴着浅金色的手表的吗?最好是你银灰色的那一块,非常适合这身衣服。还有啊,你的头发。”
  他踮起脚,很自然地将他额前弄散的碎发开始整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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